各有关单位:
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落实中央六稳六保要求,支持帮助本区企业共渡难关,经管委会(区政府)同意,区科经局制定了《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汽车消费财政补贴资金实施细则》,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
2020年5月29日
武汉经开区(汉南区)汽车消费财政补贴资金实施细则
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落实中央六稳六保要求,支持帮助本区企业共渡难关,拉动本区汽车产品消费,稳定汽车产业发展,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补贴对象和条件
(一)补贴对象。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汽车消费财政补贴资金补贴的对象是消费者(含经营性单位)。
(二)补贴条件。本细则自2020年5月30日起至12月31日止(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时间),在武汉市行政区域内购买本区生产的燃油乘用车、在本市上牌落户且在本区缴纳车船税的,在《武汉市汽车消费财政补贴资金实施细则》给予每辆5000元(最高)一次性补贴的基础上,再给予2000元一次性补贴;在武汉市行政区域内购买本区生产的新能源乘用车在本市上牌落户且在本区缴纳车船税的,在《武汉市汽车消费财政补贴资金实施细则》给予每辆10000元一次性补贴的基础上,再给予5000元一次性补贴。
(三)补贴方式。本区汽车生产企业在本市销售乘用车车辆时,应将消费者可获得的补贴资金金额予以公示,并在车辆销售成交且上牌后7日内先行垫付给消费者,后期再向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以下简称区科经局)统一申报车辆补贴资金。
二、资金申报
(一)申报时间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将分别于今年9月下旬和明年1月下旬,启动汽车消费财政补贴资金申报工作,原则上两次申报之后不再另行组织申报。申报主体单位应自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汽车消费财政补贴资金申报通知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申报材料报区科经局。
(二)申报主体
在本区注册的汽车生产企业,作为消费财政补贴资金的申报主体,负责开展汽车消费财政补贴资金申报工作,并承担相关责任和义务。
(三)申报资料
申报主体单位应及时提交以下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及电子版。
1.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汽车消费财政补贴资金的申请报告;
2.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汽车消费财政补贴资金申报车辆信息表;
3. 消费者享受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汽车消费补贴资金证明。
三、资金审核和拨付
(一)形式审查。区科经局对受理材料进行初步审查,主要审查申报单位是否具备申报资格、申报材料是否规范齐全、车辆申报的补贴金额是否准确等。
(二)联合审查。区科经局会同区税务局等有关部门对申报内容进行联合审查。联合审查之后形成补贴资金拨付申请报告,并在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有异议的,针对存在异议的材料重新进行联合审查;公示无异议的,提交管委会(区政府)领导审定。
(三)资金拨付。管委会(区政府)领导审定后,由区财政局负责将补贴资金拨付给整车生产企业。
四、有关要求
(一)本区汽车生产企业及其经销商应及时向消费者以准确且不让任何第三方产生歧义或误解的方式,告知车辆可获得的消费财政政策以及补贴前后的车辆销售价格。
(二)本区汽车生产企业及其经销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申报材料和补充有关资料;由于申报主体单位自身原因未能按时申报,或申报材料不完整、不规范,造成无法进行补贴的,由申报主体单位自身负责。
(三)本区汽车生产企业及其经销商应对提供的申报材料和补充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违规谋补和以虚报、冒领等方式骗取汽车消费财政补贴资金的企业,一经查实,将依法追回有关资金,终止该企业申报汽车消费财政补贴资金的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对该企业和相关人员予以处罚,涉嫌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查处。
五、本实施细则由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负责解释。
六、本实施细则自2020年5月30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附件:1.XX公司关于申请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汽车消费财政补贴资金的报告
2.XX公司申报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汽车消费财政补贴资金车辆信息表
附件1
XX公司关于申请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汽车消费财政补贴资金的报告
区科经局:
按照《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汽车消费财政补贴资金实施细则》要求,我公司2020年_月_日—_月_日已销售并符合补贴条件的车辆共计 辆,其中,燃油乘用车 辆,新能源乘用车 辆;共申请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汽车消费财政补贴资金 万元。
我公司郑重承诺:我公司提供的申报资料及附件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虚报冒领,本公司、公司法人代表及经办人员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报告。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公司名称(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2
XX公司申报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汽车消费财政补贴资金车辆信息表
申报单位(盖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单位:万元
序号 | 车辆品牌及车型 | 车辆识别代码(VIN) | 发票号码 | 车船税发票编号 | 销售公司 (4S店)名称 | 销售价格 | 申请补贴金额 |
1 | |||||||
2 | |||||||
…… | |||||||
合计 | —— | —— | —— | —— | —— | —— |
例:
车辆品牌及车型:东风雪铁龙C6
销售公司(4S店)名称:东风雪铁龙鸿泰沌口店
主办单位:中共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汉南区委)党政办公室
承办单位: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城市运行管理中心
备案证编号:鄂ICP备2022016438号-1©1997- 版权所有
鄂公网安备 42011302000122号 网站标识码:4201130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