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现将《2021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财政局
2021年8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根据《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鄂财监发〔2021〕10号)要求,为完成我区2021年度会计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1年9月—10月
二、检查对象及人员
今年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对象分为行政事业单位和企业二大类,运用湖北省“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抽取确定重点检查对象,并报经省财政厅统一审批后下达实施。
此次检查工作分二个小组,具体分工如下:
第一检查小组
检查小组组长:刘滢
序号 | 被检查单位名称 | 检查人员名单 |
1 |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阳三中 | 朱梦丽、谭忠强 |
2 | 武汉市汉南区育才中学 | 刘滢、梅冰 |
3 | 武汉小胜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 朱梦丽、谭忠强 |
第二检查小组
检查小组组长:王慕颖
序号 | 被检查单位名称 | 检查人员名单 |
1 |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三角湖小学 | 刘滢、梅冰 |
2 |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华小学 | 朱梦丽、谭忠强 |
3 | 武汉世纪宏图房产经纪有限公司 | 刘滢、梅冰 |
三、检查内容
(一)对行政事业单位的监督检查:主要检查内容为会计账簿设置;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会计核算的合法合规;内控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预算编制及执行情况;政府采购、资产管理、财务管理、绩效评价等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等。
(二)对企业的监督检查:除检查会计信息质量外,还需点关注费用的真实性(特别是销售费用)、成本的真实性、收入的真实性,是否存在恶意隐瞒利润、偷逃税款等违法现象。
四、检查方法
(一)宣传政策法规。各检查小组进点后要召开被检查单位各相关部门和下属单位负责人以及财务人员见面会,通过宣传会计监督的相关政策法规,促使被检查单位及相关人员主动配合检查工作。
(二)利用举报信息。检查小组进点后要及时张贴检查公告,公布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充分利用举报获取检查线索。
(三)细化检查方案。各检查小组要根据被检查单位具体情况,科学制定详细具体计划。灵活运用现场盘点、检查往来款项、抽查财务票据、核对明细、追查资金来源、内查外调等有效办法,扎实开展检查。
五、检查步骤
重点检查从9月1日开始,到10月25日前结束。检查工作分为四个阶段:
(一)组织培训
一是确定检查人员,落实责任分工,将被检查单位和检查任务落实到各检查小组。
二是进行查前培训。由局监督科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人员进行政策法规、检查程序、重点内容、检查方法的培训,统一政策口径,明确检查要求。
三是规范检查文书。《检查公告》、《检查通知书》等检查文书由局监督科统一印发,为便于检查工作开展,检查进点前应提前3个工作日通知被检查单位,并送达《检查通知书》。检查小组均使用统一格式的《财政检查工作底稿》、《征求意见函》等。
(二)现场检查(9月5日—9月30日)
检查工作实行小组组长负责制,在检查过程中如发现重大线索或者特殊情况,应及时向检查组长报告。各检查小组应按照检查的内容及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检查。检查结束后,应及时拟定检查报告征求意见函,征求被检查单位意见。
(三)集中汇总(10月9日—15日)
各检查小组应安排专人负责检查资料的汇总整理工作,对检查工作底稿(一事一稿)、检查报告(一单位一报告)、处理处罚意见、典型案例(一组一典型案例)、专项总结、调研报告、检查情况汇总表等资料统一交局监督科王慕颖集中汇总。
(四)处理处罚(10月25日前)
检查结束后,由局监督科对检查报告和处理决定初稿进行研究,报经局领导审批同意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依照管理权限对违法违规单位及个人下达行政处理处罚决定书。对不属于财政部门职责的违规问题,按照《财政监督检查案件移送办法》(财政部令第53号)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职责。为全面提高我区会计信息质量,切实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责,全体检查人员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把会计监督检查作为解决会计信息失真问题的重要手段,切实履行财政监督职能。
(二)依法实施检查,加大查处力度。检查人员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财政部令第10号)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严格遵守和执行《财政检查工作办法》(财政部令第32号)、《湖北省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规范(试行)》(鄂财监发〔2020〕4号)等有关规定,依法行政,依法检查,认真做好各项检查、复核和处理处罚工作,对违规违纪问题,要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据充分、程序合法、处理恰当,确保检查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三)严格自身要求,严肃工作纪律。所有检查人员要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廉政纪律和工作纪律,规范自身言行,加强信息保密,注意工作态度,讲究工作方法,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树立良好形象。要进一步加强信息反馈和沟通协调,确保检查任务圆满顺利完成。
附件:1.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情况汇总表(一)
2.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情况汇总表(二)
3.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情况汇总表(三)
4.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情况及处理处罚明细表
附件1
填报单位: (盖章)
项目 | 数量(户/人) | 金额(万元) | 备注 | |
一 | 检查基本情况 | |||
1、投入检查力量总人数 | ||||
其中:聘用专业人员数量 | ||||
2、检查单位户数 | ||||
(1)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 | ||||
(2)会计师事务所 | ||||
(3)资产评估机构 | ||||
3、检查发现违规问题(户数和金额) | ||||
二 | 处理处罚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和责任人情况 | |||
1、处理处罚情况 | ||||
(1)补缴税款(户数和金额) | ||||
其中: | ||||
×××(单位名称) | ||||
×××(单位名称) | ||||
········· | ||||
(2)罚款(户数和金额) | ||||
其中: | ||||
×××(单位名称) | ||||
×××(单位名称) | ||||
········· | ||||
(3) 移送其他部门处理(户数和金额) | ||||
其中: | ||||
×××(单位名称) | ||||
×××(单位名称) | ||||
········· | ||||
(4)其他 | ||||
其中: | ||||
×××(单位名称) | ||||
×××(单位名称) | ||||
········· | ||||
2、处理处罚责任人 | ||||
其中:罚款(人数和金额) | ||||
移送其他部门处理(人数和金额) | ||||
项目 | 数量(户/人) | 金额(万元) | 备注 | |
三 | 处理处罚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情况 | |||
(一) | 处理处罚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 |||
1、行政处罚(户数) | ||||
其中:行政警告(户数) | ||||
暂停执业(户数) | ||||
撤销事务所 (户数) | ||||
没收及罚款(户数和金额) | ||||
2、行政处理(户数) | ||||
3、移送其他部门 | ||||
(二) | 处理处罚注册会计师情况 | |||
1、行政处罚(人数) | ||||
其中:行政警告(人数) | ||||
暂停执业(人数) | ||||
吊销证书 (人数) | ||||
2、行政处理(人数) | ||||
四 | 处理处罚资产评估机构和注册评估师情况 | |||
(一) | 处理处罚资产评估机构情况 | |||
1、行政处罚(户数) | ||||
其中:行政警告(户数) | ||||
停止从业(户数) | ||||
没收及罚款(户数和金额) | ||||
移送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 ||||
2、行政处理(户数) | ||||
(二) | 处理处罚评估人员情况 | |||
1、行政处罚(人数) | ||||
其中:行政警告 | ||||
停止从业 | ||||
2、行政处理(人数) | ||||
五 | 公示公告情况 | |||
1、查前公示检查名单的财政部门数量 | ||||
其中:省本级检查名单是否公示(是/否) | ||||
2、查前公示被查单位的数量 | ||||
3、查后公告的财政部门数量 | ||||
其中:省本级检查结果是否公告(是/否) | ||||
4、查后公告被查单位总数 | ||||
其中:公告会计师事务所数量 | ||||
公告资产评估机构数量 |
负责人: 制表人: 联系电话: 制表日期:
主办单位:中共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汉南区委)党政办公室
承办单位: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城市运行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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