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 关于印发2025年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
物流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3-18 14:43 作者: 信息来源: 区农业农村局

各街道农业管理部门,各有关农业经营主体;

根据市农业农村局 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5年度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武农财[2025]2号)精神,区农业农村局制定了《武汉经开区2025年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

                           2025318日   



武汉经开区2025年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

物流设施建设实施方案

  根据市农业农村局 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5年度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武农财[2025]2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2025年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政府引导,市场动作。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加强政策扶持,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加快补齐产地冷保鲜设施短板,增强农产品产地仓储保鲜、商品化处理能力。

(二)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结合我区农业产业发展布局和农产品流通特点,科学规划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布局,支持“江城百臻”区域公用品牌建设,打造供应链体系。

(三)突出重点,联农带农。建设范围覆全区涉农街道,重点向村街和田头倾斜,主要扶持蔬菜、畜禽、水产、水果等鲜活农产品生产领域,以及联农带农作用强的“菜篮子”产品配送企业。

(四)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由建设主体按建设标准新改扩建,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项目建设并验收合格后,按相应标准给予奖补。

(五)自主申报,规范建设。各建设主体根据实际需求提交建设申请,经所在街道审核和区农业农村部门审批同意报市农业农村局备案后,规范组织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

二、奖补对象

全区涉农街道内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三、建设内容

(一)冷库主体

1、节能型通风贮藏库。采用自然通风和机械通风相结合的地下、半地下贮藏窖或地上通风贮藏库。

2、节能型机械冷库。采用土建式或组装式建筑结构,配备机械制冷设备的冷库。也可对闲置的厂房等进行保温隔热改造,安装机械制冷设备,改建为冷库。

3、节能型气调贮藏库。气密性较高、可调节气体浓度和组分的气调贮藏库,配备碳分子筛制氮机、中空纤维膜制氮机、乙烯脱除器等专用气调设备。

建设主体可根据产品特性和实际需求选择冷库的建设类型和规模,可以选择一种或多种类型组合建设。

(二)配套设施设备

包括强制通风预冷、差压预冷或真空预冷等专用预冷设施,配备必要的称量、除土、清洗、分级、愈伤、检测、干制、包装、移动式皮带输送和信息化采集等设备以及1台冷藏运输车辆。

四、奖补标准

支持建设主体2025年度完成新改扩建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项目。单个主体最高补贴比例不超过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总造价的50%,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100万元,最低冷库容量不低于100立方米。其中,配套设施设备不超过项目总造价的50%。已纳入或已享受中央、省、市相关政策扶持范围的项目不得重复奖补。

五、实施步骤 

(一)项目申报。各建设主体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填写项目申报书,经所在街道审查后,于2025410日向区农业农村局提交项目申报材料一式三份,装订成册。申报材料清单见附件,逾期不予受理。

(二)评审立项。由区农业农村局组织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审核,并公开结果,公示结束后由区农业农村局下达项目批复。

(三)项目实施。建设主体自主选择具有冷链建设专业资质的施工单位开展建设,采购符合标准的设施设备,承担相应的责任义务。设施建设、设备购置等事项须全程留痕。

(四)项目验收。建设主体完成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后应及时向区农业农村局提出验收申请,区农业农村局将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参与项目验收并出具工程和财务审计报告,核定补贴资金后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束后出具验收通报。各单位建设项目应于202595日前完成,到期未完成的列为下一年度项目。

(五)资金安排。区农业农村局联合区财政部门,于2025930日前向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报送联审联报的相关材料(含项目明细请款报告),市农业村局根据区级报送项目完成及验收情况编制项目下年度预算,2026年拨付项目奖补资金。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项目监管。区农业农村局项目管理口要严格执行项目实施方案,加强沟通配合,组织做好项目申报、评审、立项、实施监督、验收、公示等工作,保证资金规范使用,建设取得实效。

(二)严格审核申报。建设主体应严格按照要求,做好项目申报与建设。保证项目申报材料真实合法,对提供虚假申报材料的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项目用地需具备合法手续,并严格落实耕地保护相关政策;项目建设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符合行业管理规范。

(三)严肃工作纪律。区农业农村局项目管理口要督促业主按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建设,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有关纪律,严禁截留项目资金,及时下拨项目资金。


附件:1.申报材料清单

2.法人代表承诺书

3.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项目管理工作注意事项

4.武汉经开区2025年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项目申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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