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园区管理办公室,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区人民政府)各部门: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擦亮小城镇”建设美丽城镇实施方案》已经管委会(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武汉经开区管委会(汉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24日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擦亮小城镇”建设美丽城镇实施方案
· 为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武汉市“擦亮小城镇”建设美丽城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武政办〔2021〕6号)文件精神,匹配建设“四个车谷”目标,推进乡村振兴,推动城乡融合高质量发展,补齐我区小城镇建设管理短板,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湘口街和东荆街建成区为主要范围,按照循序渐进、分类指导、全面提升的总体思路,实施以整治提升为主要内容的“擦亮小城镇”行动,力争到2022年底,做到“街面净、线理顺,招牌靓、马路平,货入店、车停正,垃圾治、污水清,花草鲜、环境美,设施全、人文润、产业兴”,打造成舒适宜居、富有特色的美丽城镇,小城镇服务和带动乡村振兴的能力显著增强。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因地制宜,科学推进。立足街道实际,找准问题、补齐短板、发挥优势,打造特色。精准谋划,科学制定方案,做到无方案不推进,无设计不动工。
(二)坚持量力而行,循序渐进。各街道要根据财力、资源、队伍等实际情况,从管理入手,以人居环境、公共秩序整治为突破口,切实改变“脏乱差”面貌。
(三)坚持长短结合,标本兼治。集中开展乡容镇貌、环境卫生、城镇秩序三项整治,确保短期见效。持续开展设施功能、风貌特色、管理水平三项提升行动,健全长效机制,力求长期见效。
(四)坚持内外兼修,提升品质。既要整治硬环境,消除脏乱差现象,又要着力解决居民生活习惯、文明素养和乡风民俗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改善软环境,提升城镇文明水平和居民生活质量。
(五)坚持以民为本,共建共享。坚持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问效于民,力戒大拆大建、搞形象工程。发挥群众主体作用,广泛动员广大居民积极参与,防止大包大揽、搞强制命令或变相摊派,增加群众负担。
三、重点任务
(一)加强规划的编制(修编)和管理
进一步做好小城镇的规划编制工作,着力解决小城镇发展思路不明、设施不足、无序建设和风貌缺失问题,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和擦亮小城镇行动技术导则,以街道为主体,科学编制美丽城镇建设规划(方案)。规划应与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相衔接,明确整治建设范围、具体目标及规划策略,细化重要区域实施路径、方式及步骤。确定的重要区域应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近期建设的区域应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并做好各类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专项规划。突出问题导向,统筹谋划小城镇补短板工作措施和项目。突出规划引领,加强小城镇整体风貌、重要节点、街巷和区域建设项目规划设计,一次规划,分步实施。细化行动项目清单,建立项目库,明确项目推进时序及保障措施。严格规划设计把关,提高审批效率,加快项目推进。(牵头单位: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重点办、东荆街道办事处、湘口街道办事处、武汉经开农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二)加大补齐公共环境基础设施短板力度
1.完善交通设施。贯通主干路,打通断头路,支持国省道过街区路段大中修和提档升级,将交通安全设施纳入道路主体建设,完善街区路网。修缮街区破损路,硬化小街巷,改善主干路面。合理划定停车范围,增加停车泊位,建设公共停车场。完善路灯、信号灯、指示牌、消防栓、人行道铺装和无障碍通行等设施。(牵头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区城管执法局、区交通大队,区重点办、东荆街道办事处、湘口街道办事处、武汉经开农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2.完善市政设施。统筹各类市政管线敷设,完善供水、排水、污水、供电、燃气、通信、公厕等设施及管网建设,积极实施管线入地改造。加强供水设施改造,提升供水质量。统筹水系、健身步道、绿地等配套设施建设,积极植树增绿、见缝插绿,注重利用古树、古井、历史建筑等传统要素建设小公园、小广场等公共活动空间。开展河道、沟渠等公共水域综合整治,逐步恢复坑塘、河湖、湿地等各类水体的自然连通。(牵头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水务与湖泊局、区城管执法局、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区农业农村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重点办、东荆街道办事处、湘口街道办事处、武汉经开农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3.加强垃圾治理。建立地面长效保洁机制,加快清理历史积存垃圾,扩大保洁覆盖面,加大重点区域、人员集中地清扫和保洁力度,做到垃圾日产日清。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引导机关、学校等单位先行先试。完善垃圾投放、收集、中转、运输和处置设施建设。(牵头单位:区城管执法局;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教育局、东荆街道办事处、湘口街道办事处)
4.加强污水治理。完善街区排水和污水管网配套。有条件的地方污水管网向周边村庄延伸,加强老旧管网排查整改和接户管建设。加强污水处理厂和收集管网运行维护管理,坚持乡镇污水厂与收集管网一体化、专业化运行维护,保障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的系统性和完整性。加强公共水域保洁,推进水域留存垃圾清理和日常漂浮垃圾清除工作。(牵头单位:区水务与湖泊局;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东荆街道办事处、湘口街道办事处)
5.整治城镇秩序。以房前屋后、背街小巷、老旧居民区、集贸市场等区域和公共空间为重点,全面整治乱堆乱放现象。规范沿街商铺空间秩序,整治道路及其沿线店铺违规占道堆放、占道经营、占道设摊等现象。整治车乱停车乱开,查处交通违法行为。依法整治拆除私搭乱建和违法建筑,清理沿街破旧雨篷、遮阳篷等破旧附属设施,整理空闲地。(牵头单位:区城管执法局;责任单位:区交通大队、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东荆街道办事处、湘口街道办事处)
6.提高防灾减灾能力。加强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增强灾害防御预警及救助安置能力。加强防洪排涝设施和避灾场所建设,开展城镇防汛风险评估,完善消防设施配置,严格落实重大建设工程、生命线工程抗灾设防要求。整治提升公共活动场所防灾减灾能力,确保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达到安全防灾标准,创建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牵头单位:区应急管理局;责任单位:汉南区消防救援大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教育局、区水务和湖泊局、区卫生健康局、东荆街道办事处、湘口街道办事处)
(三)强化公共服务功能,加快社会事业发展
1.统筹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加快教育、医疗、养老、托育、文化、体育、广播电视、物流、车站码头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有序建设和完善社区便民服务设施,提升小城镇功能。提档升级优质教育、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完善公共卫生服务及疾控体系,推动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牵头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局、区体育局、区融媒体中心、东荆街道办事处、湘口街道办事处)
2.完善生产生活服务。加强农技服务、农机维修、农资交易、物流服务、仓储配送、邮政快递等生产服务设施建设,有条件的地区要逐步完善乡村旅游、健康养老等新业态服务设施。改造提升便利店、超市、集贸市场等便民服务设施,提升餐饮、宾馆等服务水平。鼓励统筹建设集公共服务、商业、休闲等为一体的综合服务设施。(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商务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东荆街道办事处、湘口街道办事处、武汉经开农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四)加强镇容风貌管理,切实改善人居环境
1.传承传统风貌。保持传统路网、空间格局和生产生活方式,传承历史风貌和建筑风格,彰显优美的山水格局和高低错落的天际线。加强历史文化资源普查、保护传承与科学利用。通过地域风貌特色、历史底蕴、文化脉络的研究和整理,对历史保护建筑建档。注重采用当地传统技术和乡土建筑材料,按照文物保护修缮相关管理规定,及时修缮维护传统街巷和建构筑物等历史要素。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发展,建设完善传习、展示等相关配套场所。(牵头单位: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文化和旅游局,东荆街道办事处、湘口街道办事处)
2.整治沿街立面。加强沿街立面设计与管控,推进沿街立面适度改造,逐步形成具有特色的沿街风貌。优化沿街标识标牌、户外广告招牌、空调室外机、防盗窗等设置,规范横幅悬挂、衣物晾晒等行为,加强违规广告招牌清理。整治沿街线杆,治理“空中蜘蛛网”,结合行业部门规范标准梳理、规范沿街干线,有条件的街道实施管线入地,保持沿街立面整洁美观。(牵头单位:区城管执法局;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东荆街道办事处、湘口街道办事处)。
3.打造街区节点景观。采用微改造、微更新方式,加强小城镇重要街区、重要地段和重要节点的环境整治和建设。加强对老街巷、老厂房、老院子整治改造利用,开展老旧小区整治改造,积极打造美丽民居、美丽院落、美丽街区、美丽河湖和美丽田园。鼓励开展绿色建筑改造,积极引入装配式建筑等现代技术,提升房屋功能及风貌。(牵头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东荆街道办事处、湘口街道办事处、武汉经开农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五)补齐产业发展短板
1.持续推进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统筹城乡产业布局,推动镇村联动发展,巩固提升拓展脱贫产业,推进镇(乡)域产业集聚,因地制宜培育多元融合主体,发展多类型融合业态,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发展以街道办事处驻地为中心的特色产业。加快提升传统产业,提高现代农业发展水平。加快构建现代物流体系,培育发展农村新型电子商务。优化营商环境,支持乡贤回归创业。(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区商务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东荆街道办事处、湘口街道办事处、武汉经开农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2.突出鲜明的城镇特色,抓好产业功能区建设。对山水、园林、农家等自然资源进行整合,充分挖掘和利用地域历史文化,打造自身特色建设品牌。历史文化、旅游休闲型城镇,要突出鲜明的建筑特点,形成符合自身风格的特色和亮点。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以市场为导向,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商贸物流业、现代服务业、休闲旅游业、现代高效农业,推进城镇产业转型升级,尽快形成各具特色的产业链和产业群,壮大经济实力。加强产业功能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公共服务体系,为引进项目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牵头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责任单位: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商务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东荆街道办事处、湘口街道办事处、武汉经开农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六)补齐治理水平短板
1.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以乡容镇貌、环境卫生、城镇秩序为重点,推行社会化、专业化的管理模式,探索建立城镇管理“网格化+街长制”、日常执法联防巡查制等管理制度,加强小城镇环境维护管理和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建立综合参与机制,激励广大居民、家庭、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积极参与小城镇环境的共建共管。建设智慧小镇,逐步提高5G网络城镇覆盖率。(牵头单位:区城管执法局;责任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公安分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东荆街道办事处、湘口街道办事处)
2.提升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坚持党建引领,深入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推进城市综合管理和执法向基层延伸,加强基层站所队伍建设,发挥乡镇服务带动乡村振兴作用,促进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牵头单位:区民政局;责任单位:区城管执法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东荆街道办事处、湘口街道办事处)
3.加快推进城镇建设投融资改革。加大投资主体多元化、项目经营企业化、设施享用市场化的运作力度,增强地方政府专项债对街镇建设的资金支持。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外,放宽对民间资本投资城镇基础设施、公用设施的限制。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鼓励以公有民营、民办公助、股份制等多种形式,吸引私人资本、社会资本、境外资本投资街镇建成区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和功能区的建设和运营。(牵头单位:区财政局;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城管执法局、区农业农村局、东荆街道办事处、湘口街道办事处、武汉经开农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四、实施步骤
(一)统筹谋划、建立机制(2021年3月底前)。东荆街道办事处、湘口街道办事处、武汉经开农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对照上述六大方面工作内容,结合实际,制定“擦亮小城镇”建设美丽城镇行动工作方案,各自编制行动规划,列出项目清单,积极申报进入市、区补短板项目库。
(二)分类推进、全面实施(2021年4月-2022年6月)。区级统筹,东荆街道办事处、湘口街道办事处、武汉经开农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为主体,组织推进“擦亮小城镇”行动,所有街道要普遍开展公共环境综合整治,达到干净整洁有序。加快补齐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城镇风貌、产业发展短板,打造美丽城镇。
(三)总结评价、巩固提升(2022年7月-2022年12月)。各单位对“擦亮小城镇”建设美丽城镇行动进行认真总结,接受省、市综合评价,完善推进机制,建立健全长效管理制度,提升治理水平,促进美丽城镇建设提档升级。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区“擦亮小城镇”建设美丽城镇工作保障实施专班(具体成员名单、部门职责及工作规则见附件),负责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擦亮小城镇”建设美丽城镇工作的决策部署,统筹全区“擦亮小城镇”建设美丽城镇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指导各相关单位按照时间节点推进建设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统筹协调“擦亮小城镇”建设美丽城镇日常工作。各牵头部门和相关责任单位根据职责分工,积极配合,形成相互衔接、整体联动合力。
(二)加强资金保障。各单位要编制“擦亮小城镇”建设美丽城镇项目库,管委会(区人民政府)根据项目入库和实施进度情况,安排专项资金予以支持。区直相关部门将小城镇补短板项目符合本系统项目资金支持方向的,纳入支持范围,指导项目编制,出台支持政策,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积极创新投融资机制,引导各类社会投资主体参与美丽城镇建设,形成多层次、多渠道、多元化的投融资格局。探索运用EPC等市场化模式整体推进,提升小城镇建设质量和水平。
(三)加强指导检查。区直相关部门要根据责任分工,加强服务管理和技术指导,把“擦亮小城镇”建设美丽城镇纳入乡村振兴工作考评范畴。对各地实施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对先进单位及先进个人纳入表彰范围,以适当方式予以激励。
(四)引导公众参与。突出党建引领,充分调动基层干部和居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加快形成全民共建、共治、共享建设美好家园的良好氛围。建立工作对口联系机制,组织专家团队及专业技术人员开展送技术下乡活动。加强跟踪指导服务,培训基层队伍,及时总结经验,推广优秀案例和做法,不断巩固提升行动成效。
附件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擦亮小城镇”建设美丽城镇工作保障实施专班组成人员、部门职责及工作规则
一、组成人员
组 长:王 洋 管委会副主任、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余仕伟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成 员:江楚才 工委(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李铁辉 区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葛 挺 区教育局副局长
王 宁 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副局长
蔡历维 区民政局副局长
陈 鸣 区财政局四级调研员
徐承伟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
黄 明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阎 勇 区城管执法局副局长
李 卫 区水务和湖泊局副局长
张家平 区农业农村局二级调研员
王少峰 区商务局副局长
陈永忠 区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张成军 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李 红 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袁志敏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胡续海 区生态环境分局副局长
李志刚 东荆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王 勇 湘口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张 敏 区融媒体中心副主任
李 文 区重点办副主任
吴 轩 区交通大队副大队长
刘 源 汉南区消防大队大队长
周 磊 经开农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二、部门职责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牵头全区“擦亮小城镇”建设美丽城镇工作,负责专班办公室各项组织、协调、督导工作。
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推进城镇产业转型升级,加强产业功能区基础设施建设。
区财政局负责加大对街道建设投入及投融资改革工作,促进小城镇建设发展。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街道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修编)和审批工作。
区城管执法局负责街道垃圾处理、沿街环境综合管控整治工作。
区水务和湖泊局负责街道生活污水工作,完善乡镇污水收集管网和处理设施。
区应急管理局负责防灾减灾工作,增强街道灾害防御预警及救助安置能力。
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统筹城乡产业布局,提高现代农业发展水平,促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区民政局负责提升街道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工作。
区重点办负责基础设施项目统筹、谋划、协调、督办。
武汉经开农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负责基础设施项目代建和产业功能区等具体建设。
专班其他成员单位按方案要求完成各自职责范围的目标任务。
三、工作规则
(一)专班职责
专班在工委(区委)、管委会(区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组织协调推进实施全区“擦亮小城镇”建设美丽城镇行动,统筹和督办各牵头部门工作,研究处理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
(二)专班议事程序
1.专班办公室将收集的议题报组长或副组长审定,确定会议内容、时间、地点后,通知专班成员单位做好会议准备。
2.会中由议题单位负责向专班汇报所议事项的具体情况,明确提出需研究解决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措施建议。参会单位对所议事项提出具体意见,共同研究审定。
3.由专班办公室就会后会议议定事项起草会议纪要文件,报组长或副组长审核、签发。
(三)专班议定事项督办
专班办公室负责专班会议议定事项的督办工作。
主办单位:中共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汉南区委)党政办公室
承办单位: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城市运行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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