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4.29”湖南长沙居民自建房垮塌事故的指示精神和党中央、米兰体育决策部署,按照省、市工作要求,认真汲取事故教训,切实做好我区自建房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经管委会(区政府)研究同意,于6月2日印发了《武汉经开区自建房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排查整治我区自建房安全隐患,坚决防范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二、目标任务
按照属地负责、部门联动、全面排查、分类整治的原则,扎实推进全区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对全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经营性自建房及时分类实施应急处置;努力实现彻改存量、严控增量。建立健全自建房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强化基层自建房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职责。
三、组织领导
成立以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为组长,应急局局长、建设局局长,农业农村局局长、城管执法局局长为副组长,各相关部门、街道、园区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区自建房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四、排查范围
全区范围内自建房、老旧房屋(2000年以前建成),园区企业配套房屋。
五、工作安排(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开展“百日攻坚”行动(2022年8月20日前)
通过百日攻坚,实现“自建房排查摸底基本完成、重大隐患基本管控到位”两个目标,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
第二阶段:全面开展整治(2022年12月底之前)
各街道、园区在开展“百日攻坚”行动基础上,对排查发现的房安全隐患实行分类整治、销号管理,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第三阶段:建立长效机制(2023年12月底之前)
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实现全周期动态跟踪,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发现早、处置快。
六、具体任务(五项任务)
1、迅速摸清底数:坚持不漏一户、全域覆盖原则摸清辖区内自建房基本信息。
2、排查安全隐患:重点排查自建房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是否存在隐患房屋结构安全的重大风险情形。
3、开展安全鉴定:对经排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开展安全鉴定,明确风险等级。
4、分类实施整治:自建房安全隐患实行销号管理,结合实际情况分类整治。
5、组织应急排险:鉴定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房屋,立即采取必要的管控、工程措施,严防“塌房伤人”事故发生。
主办单位:中共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汉南区委)党政办公室
承办单位: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城市运行管理中心
备案证编号:鄂ICP备2022016438号-1©1997- 版权所有
鄂公网安备 42011302000122号 网站标识码:4201130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