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经开区(汉南区)发改局关于组织开展壮大现有产业(服务业)政策兑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21 09:46 作者: 信息来源: 区发改局

各园区、各相关企业:

根据《武汉经开区管委会关于印发武汉经开区在疫情防控下支持企业发展办法》(武经开办〔202110号)及《武汉经开区在疫情防控下支持企业发展办法操作规程》文件要求,现启动壮大现有产业服务业政策兑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2020年年营收1-11月累计数过亿元的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20211-11月累计数增幅达到相应条件,奖励年度内企业注册地和纳税地在本区(营收以企业上报国家统计局统计联网直报平台的数据为准)。

二、奖励标准

2020年年营收1-11月累计数过亿元的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2021年年营收(1-11月累计数1-5亿元1亿元之间2021营收同比增幅超过10%的,对其2021营收净增部分按0.4%给予奖励;2021营收同比增幅超过5%但不足10%的,对其2021营收净增部分按0.2%给予奖励。

2020年年营收1-11月累计数过亿元的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2021年年营收(1-11月累计数5亿元5亿元的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2021营收同比增幅超过10%的,对其2021营收净增部分按0.5%给予奖励;2021营收同比增幅超过5%但不足10%的,对其2021营收净增部分按0.3%给予奖励。

三、申报材料

1.壮大现有产业服务业政策申请表;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32020年及2021年年营收证明、纳税证明(营收证明附企业上报国家统计局统计联网直报平台202111月数据截图,并加盖公司公章;纳税证明加盖税务部门公章)

4.企业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四、申报程序

1. 企业于328日前将申报资料电子版发送至区发改局邮箱(请将申报资料整合为1PDF格式文件,邮箱:437267444@qq.com),初步审核通过后(审核通过会有邮件或电话回复),各企业务必于331日前提交盖章版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我区市民服务中心一楼17号窗口,后续程序将由我区内部流转。

2.园区根据部门审核意见进行终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将资金拨付给企业。

五、注意事项

1申报企业需认真《武汉经开区管委会关于印发武汉经开区在疫情防控下支持企业发展办法》(武经开办〔202110号)诚信守诺守法守规的原则要求,确保提供的资料及相关数据全部真实有效。

2本项政策遵循与《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办法及实施细则》(武经开〔201932号)中第三条、第二项支持企业扩大规模政策就高不重复原则。

六、联系方式

商务城                  84796581

先进制造产业区           84239968

汽车零部件园区        李小刚 84852221

政策兑现窗口                 84735838

发改局                孙雅婷84748213

附件:武汉经开区(汉南区)壮大现有产业服务业奖励申报材料(建议模版)

                         武汉经开区发改局

                         2021321


链接: 区人大 | 区纪委监委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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