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园(化工专区)总体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发布时间:2021-09-23 10:13 作者: 信息来源: 区汽车及零部件产业园管理办公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文件的要求,现将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园(化工专区)总体发展规划环境影响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规划概况

规划名称: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园(化工专区)总体发展规划。

规划范围:规划片区东临幸福园路、南临通江二路、西临幸福园中路、北临通江一路,占地面积32.47公顷。

规划期限:规划以2020年为基准年,规划期限为2021-2025年。

规划目标与功能定位:新材料产业园(化工专区)重点发展汽车化工材料、新能源电池材料、先进电子化工材料、生物医用材料,积极布局石墨烯材料、纳米材料和高分子增材制造材料等前沿新材料。培育和引进一批国内外知名的新材料龙头骨干企业和新型研发机构,形成涵盖研发、设计、测试、生产和应用等较完整的新材料产业链。

二、规划组织单位信息

名称: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汽车及零部件产业园管理办公室

地址:武汉市汉南区纱帽街薇湖路348号

邮 编:430090

联系人:胡博

联系电话:(027)84852227

三、承担环评工作的环评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名称:中城国创(武汉)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洪山区友谊大道508号万利广场B座2601室

邮 编:430000

联系人:张喻超             

联系电话:027-88871123

E-mail:1595775085@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来信等方式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地方政府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提出。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上网之日起,到第二次公示(征求意见稿公示)之日截止。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汽车及零部件产业园管理办公室

2021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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