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武汉经开区2021年度 “瞪羚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16 17:16 作者: 信息来源: 区科创中心

各有关园区、众创孵化平台及企业:

为进一步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培育一批成长速度快、创新能力强、专业领域新、发展潜力大创新型企业,根据《武汉经开区(汉南区)关于落实加快打造“五个中心”建设现代化大武汉实施意见工作方案(2021-2025)》(武开〔20216号)《武汉经开区促进创新创业创造发展助力打造国家科技创新中心33条措施》(武20215号)等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武汉经开区2021年度“瞪羚企业”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条件

认定为武汉经开区“瞪羚企业”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企业为具备高新技术企业特征之一的科技型企业

    2企业工商、税务、统计关系均在武汉经开区,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实行独立核算。企业无违法记录,全年无重大安全环保事故

3符合下一代汽车、新能源、新材料、人工智能、高端装备、生命健康等3+N产业领域

4.具有核心技术,成长性好、发展前景好满足以下标准之一

1上年度营业收入在1000万元-5000万元之间的企业,收入增长率达到20%或利润增长率达到10%;上年度营业收入在5000万元-1亿元之间的企业,收入增长率达到15%或利润增长率达到10%;上年度营业收入在1亿元-5亿元之间的企业,收入增长率达到10%或利润增长率达到10%

2在节能环保、下一代通信、前沿新材料等新兴产业领域的科技企业,近年内累计获得创业投资超过1000万元(或等值外币)。

二、申报材料

企业需按照申报材料样式提供以下材料,并按顺序装订成册。申报材料的内容必须是可以公开的,不涉及国家安全等保密信息。

1.武汉经开区“瞪羚企业”认定申请书(附件1);

2.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3.经审计的近年的财务报告;

4.近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5企业技术创新情况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高企证书、知识产权证书、研发平台证书等扫描件,科技人员名单(姓名、学历、毕业院校和专业),企业开发新产品相关资料等;

6按照认定条件4中标准(2)申报的企业,还需提供近年获得投资的协议、在相关行政审批部门备案的公司章程及资金到位的相关证明

7.企业近三年获得政府支持等证明材料;

8.企业近三年所获荣誉情况等证明材料。

、注意事项

1严格按照申报材料样式编制材料;申报材料内容完整、格式规范、装订有序;编制材料目录,需列出主要附件材料清单;章节间用扉页隔开。

2请申报企业在20211130(周二)前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按照申材料样式装订成册)报送至武汉经开区科创中心高新技术科,地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太子湖创新谷二期8号楼2A202。同时,将纸质版申报材料扫描成一个PDF文件(文件名以公司名称命名)和《“瞪羚企业”认定申请汇总表》(附件2发送至区科创中心高新技术科邮箱:zlywedz@qq.com请注意,逾期将不再受理申报材料!

3.由经开科创中心组织开展本区“瞪羚企业”申报及认定等相关工作,对符合认定条件的企业,发布本区认定名单,并报上级有关部门备案。

4请各园区和众创孵化平台积极宣传,支持企业积极申报。

、联系方式

联系科室:高新技术科

人:邹凤明   张罗玉

联系电话:027-84217692

附件:1.武汉经开“瞪羚企业”认定申请书

          2.武汉经开“瞪羚企业”认定申请汇总表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创新中心

                            20211116日         


链接: 区人大 | 区纪委监委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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