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经开区管委会(汉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促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公益性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促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公益性实施方案》已经管委会(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武汉经开区管委会(汉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49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促进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公益性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公益性实施方案的通知》(武政办〔2020121号)文件精神,坚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公益性的功能定位,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要求,确保社区居民获得公平、均等、同质的基本医疗服务,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基础环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维护居民健康为中心,全面践行新时期卫生健康工作方针,立足公平、体现公益,推进全区不同举办主体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统一管理,统一实行基本药物制度、执行政府指导价、实施一般诊疗费,确保看病用药价格一致,向居民提供同质化、标准化、规范化的基本医疗服务,促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公益性职能得到充分发挥,居民就医感受度和满意度得到明显提升。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强化政府主体责任和主导作用,科学规划设置,优化现有资源,合理布局网点,不断完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

(二)坚持公益性质。突出基本医疗卫生事业的公益性定位,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承担政府公益性职责,向社区居民提供优质、便捷的基本医疗服务。

(三)坚持群众满意。以满足群众就医需求为导向,积极稳妥、有序推进,增强居民对社区卫生服务的满意度,持续提升居民就医的获得感、幸福感。

(四)坚持分步实施2020年底前全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面落实公益性政策。2021年底前全区社区卫生服务站分类、分阶段、分步骤推进公益性政策,落实相关任务。

三、主要内容

(一)统一执行政府指导价。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的所有基本医疗服务,统一执行政府制定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和标准,严格实行价格公示制度,并向患者提供费用清单。

(二)统一实行基本药物制度。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统一实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配备品规和使用金额比例按规定执行。所有药品(中药饮片除外)、耗材均在省级集中采购平台上统一采购、统一结算,并实行零差率或者不高于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挂网价销售。

(三)统一实施一般诊疗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严格执行药品零差率或者不高于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挂网价的基础上,全面落实一般诊疗费制度,按照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医保基金按规定支付。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部门职责。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稳妥推进,加强协作,确保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卫生服务站切实履行公益性职责任务。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对依法执业、医疗行为和质量进行监督管理。区财政局负责制定补助政策,统筹安排上级财政补助经费,落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助经费。区医疗保障局负责拟定医疗卫生服务价格项目和收费标准,拟订药品、耗材招标采购以及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药品质量安全进行监督管理,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

(二)落实经费保障。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要求,统筹安排使用上级财政补助经费,落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助经费;结合服务人口数、承担政府指令性任务的执行情况等予以适当补贴,用于弥补其房屋成本和人员经费等运行成本,保障其正常运行。

(三)分步推进实施20212月底前区卫生健康局对辖区内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服务人数、房屋、业务量、药品收入等基本情况进行调查摸底。20214月底前制定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落实公益性任务实施方案。推进政府办和非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统一执行政府指导价、统一实行基本药物制度、统一实施一般诊疗费,确保在2021年底之前所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全面落实公益性相关政策。

(四)加强监督考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医疗保障局、区卫生健康局建立多部门综合监督管理机制,对所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每年组织不少于2次督察,督导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落实情况、依法执业情况、医疗质量管理情况、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情况、药品价格收费情况等;严厉打击销售、使用假劣药品、器械、非法渠道购药等违法行为。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履行公益性情况、服务质量、患者满意度等作为重要指标进行考评,并进行通报,考核考评结果与财政补助、医保支付等挂钩,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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