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园区管理办公室,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各部门和单位:
《武汉经开区新一轮市级都市田园综合体创建方案》已经管委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武汉经开区管委会办公室
2021年8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武汉经开区新一轮市级都市田园综合体创 建 方 案
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农业现代化与城乡一体化互促共进,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促进我区现代都市农业发展,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新一轮市级都市田园综合体创建工作的通知》(武政办〔2021〕5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以带动农民增收为基本宗旨,以市级都市田园综合体建设为抓手,着力打造精致农业支撑、美丽乡村延伸、农耕文旅融合发展的乡村振兴示范样板,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促进农业强、农民富、农村美,为我区农业农村现代化打下坚实基础。
二、总体目标
按照“一年打基础,三年有新貌,五年见成效”的总体思路,通过支持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和新型主体发挥带动作用,采取改造与新建相结合的方式,从2021年开始,力争用5年时间,围绕粮油、蔬菜、水产、生猪、花卉苗木、家禽、茶叶、水果、莲藕等“十大”特色产业链补链、强链、延链,分期建设1—2个面积5000亩以上的都市田园综合体。形成产业特色鲜明、布局合理、生态优美、多功能融合的现代农业示范区,构建产村融合发展的动力结构、产业结构、要素结构,打造乡村振兴“武汉样板”的重要支撑工程。
三、基本原则
(一)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加快培育市场主体,打破要素瓶颈制约和体制机制障碍,积极吸引社会资本投入,激发产业融合发展活力。
(二)区级创建,市级奖补。区级统筹,精心设计、高效建设,发挥首创精神,避免同质化发展和重复建设,探索形成具有产业特色的融合模式和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明确创建方向,强化考核管理,争取市级奖补政策支持。
(三)龙头引领,补链延链。大力引进和培育农业龙头企业,把农业龙头企业打造成为田园综合体创建的主力军。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的引领示范作用,支持龙头企业围绕现有产业,做长做强产业链,不断补链强链延链。
(四)严格标准,宁缺毋滥。高起点、高标准确定都市田园综合体创建主体,严格按条件组织竞争性选拔,确保示范性和带动性。建立健全能进能出的动态管理机制,根据创建工作考核结果实行淘汰制度,对示范效果不显著的及时按要求撤销创建资格。
四、申报条件
(一)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二)具有相应专业规划资质单位所编制的田园综合体三年发展规划,以及三年项目实施计划。规划面积在5000亩以上,以农业主导产业为基础的产业核心区面积不小于3000亩。
(三)具有较好的基础条件,区域范围内农业基础设施较为完备,农村特色优势产业基础较好,区位条件优越。
(四)投资资金有保障,新建项目计划投资金额在1亿元以上。筹资方案可行,有银行流水、授信等证明。资金安排使用科学合理,财务管理规范,无银行不良征信记录。
(五)项目保障有力,项目申报单位的都市田园综合体规划要有明确的设施农业用地和配套建设用地范围,项目规划要有区农业农村、发改、自然资源、财政、生态环境和所在街道等部门的审核意见。
(六)不予受理的情况:未突出以农为本,项目布局和业态发展与农业未能有机融合,以非农业产业为主导产业;不符合产业发展政策;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差;违反国家土地管理使用相关法律法规,违规进行房地产开发和私人庄园会所建设;预留用地与规划不符导致创建项目无法落地;存在大拆大建、盲目铺摊子等情况。
五、创建标准
(一)选址布局合理。充分利用地域特色,与我区产业优势、发展潜力、经济区位、资源环境承载力相匹配,有明确的地理界限和区域范围,便于统筹布局生产、加工、物流、研发、示范、服务等功能板块。
(二)基础设施完善。道路畅通、排灌方便、用电便捷,先进农业设施和机械装备应用水平较高。都市田园综合体内城乡供应链、需求链延伸对接,产销一体发展理念基本形成;互联网、物联网技术服务现代农业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功能显著提升;智慧农业体系基本建成。
(三)产业优势明显。农业主导产业发展基础好、集聚度高、特色突出、规模经营优势明显,具备一二三产业联动发展条件和配套设施,产业体系健全,示范带动作用强。区域内农业特色产业、现代农业装备、现代农业物流等先进农业生产要素集聚。围绕“十大”产业链补链强链延链效果明显。
(四)产村融合发展。围绕美丽乡村、田园资源和农业特色,做大做强优势主导产业,农业生产、农产品加工、农产品销售深度融合,通过拉长农业产业链,延伸农业价值链和效益链,实现农业从“生产导向”向“消费导向”转变,建立健全生产、产业、经营、生态、服务、运营等支撑体系。
(五)绿色发展突出。种养模式先进,生态环境优良,生产标准化、经营品牌化、质量可追溯、产品优质安全,主要农产品获得“二品一标”(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基本建立绿色、低碳、循环发展长效机制。
(六)经营机制创新。产业发展要素集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成为都市田园综合体建设主导力量,联农带农激励机制和模式高效,农业生产规模化、组织化、产业化水平较高。可积极探索将部分新一轮市级都市田园综合体项目各级财政资金投入等形成的资产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用于扶持新型集体经济发展。
六、实施步骤
(一)申报阶段
1.宣传发动。开展新一轮市级都市田园综合体创建是市级绩效目标工作要求,是打造精致农业、美丽乡村、农耕文旅融合发展的乡村振兴示范样板的重要抓手。区都市田园综合体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创建办)要切实履行指导责任,动员街道广泛宣传,及时做好政策解释和创建动员。
2.主体申报。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自愿参与、符合申报条件的农业经营主体,所在街道出具推荐意见后,由街道和企业联合向区农业农村局提交项目申报书。
3.考察入库。区农业农村局联合区发改、自然资源、财政、生态环境和项目所在街道等部门,按照项目立项条件对申报项目进行考察,根据考察情况择优确定储备入库项目,建立区级项目库,组织入库项目主体编制项目规划和可研报告。
4.区级推荐。区农业农村局组织对入库项目进行专家评审,根据专家评审意见择优选定拟申报市级田园综合体的项目,形成市级田园综合体项目申报书,经管委会研究同意后,择优向市田园综合体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领导小组)申报。
5.市级遴选。根据市级评审和实地考察情况,对照市级初步审查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项目规划。
6.审定公布。市创建办将评审情况和建议名单报市领导小组审议,待审议通过后对创建名单进行发文公布。
(二)实施阶段
1.立项批复。确定为市级田园综合体创建的企业主体,根据市级审定的项目总体规划和创建方案,向区农业农村局报送立项申请,区农业农村局联合区发改、自然资源、财政、生态环境和项目所在街道等部门对项目进行评审,确定项目内容后,由管委会下达项目批复,并报市创建办备案。
2.启动实施。企业是项目实施主体,应按照项目批复和规划内容,及时开展项目建设,定期向区创建办提交创建进度和创建情况报告。区创建办根据企业反馈情况,及时做好统筹协调和服务工作。
3.定期监测。加强日常监督指导,定期向市创建办报送创建进展情况,根据市创建办指导意见,落实各项工作部署。
4.年度考核。区领导小组负责开展辖区内市级都市田园综合体创建情况的评估工作,对年度创建任务和投资情况进行第三方审计。市创建办负责组织专家开展市级都市田园综合体年度考核工作,根据项目完成情况评定不合格、合格、良好、优秀等考核等次,对各创建主体创建进展情况进行通报排名,对连续两年评定为不合格等次的,退出市级创建名单。
(三)评估命名
单个都市田园综合体项目创建周期原则为3年,对区级总体验收合格,且每年市级年度检查考核为合格等次以上,实现规划建设目标、达到都市田园综合体创建标准的,由市创建办组织总结评估,评估合格的报市领导小组同意后,命名为市级都市田园综合体。
七、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区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综合体申报创建工件,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统筹推进都市田园综合体建设,各成员单位要加强业务指导,落实扶持政策。
(二)服务保障。成立由管委会主要领导挂帅,区农业农村、发改、自然资源、财政、生态环境、相关街道等部门和单位参加的推进都市田园综合体建设保障服务工作专班,负责协调解决都市田园综合体建设中的各种问题。同时,制定出台区级财政资金配套支持政策和农业设施用地及配套产业建设用地政策,确保高质量完成都市田园综合体创建任务。
(三)资金保障。市级财政对确定创建资格的单个田园综合体连续支持3年,给予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奖补资金,分年度按项目进度奖补,市区奖补资金总额不超过都市田园综合体新增投资的50%,其中农业生产设施奖补可提高到60%。区级财政配套奖补资金不低于市级奖补资金额度,同时对综合体申报创建工作经费予以保障。
(四)用地保障。将都市田园综合体用地纳入区级国土空间规划,在区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中采取点状供地方式对配套建设用地和设施农业用地予以支持。年度新增建设用地、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要向都市田园综合体倾斜。
附件:武汉经开区都市田园综合体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武汉经开区都市田园综合体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刘誓保 工委副书记、区政府党组副书记
副组长:万世华 管委会副主任、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成 员:张 颐 管委会(区政府)办公室三级调研员
龚德茂 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统计局局长
吴 芳 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局长
徐 斌 区财政局局长
周克辉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樊友川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郑 寿 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局长
胡继业 区水务和湖泊局局长
李文涛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王东舫 区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高欣荣 军山街道办事处主任
张大虎 邓南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陈政文 湘口街道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农业农村局办公,由李文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主办单位:中共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汉南区委)党政办公室
承办单位: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城市运行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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