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从解决水库移民生产生活突出问题入手,充分尊重移民意愿,进一步完善扶持方式,不断改善移民生产生活条件,逐步建立促进安置地经济发展、移民增收、生态环境改善、农村社会稳定的长效机制。
为适应新发展要求,健全完善促进水库移民增收、生态环境改善、农村社会稳定的长效机制,同时进一步提高项目建设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2020年9月17日,经省政府同意,省水利厅制定了《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鄂水利规〔2020〕3号),明确规定“各地可根据本办法,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并报省水利厅备案”。
二、主要内容
(一)基本原则
1.坚持尊重移民意愿原则。
2.坚持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生态效益相结合的原则
3.坚持因地制宜、统筹兼顾与突出重点的原则。
4.坚持区负总责、街道组织、村实施的原则。
(二)实施范围
1.基本口粮田及配套水利设施建设;
2.交通、供电、通信和社会事业等基础设施建设;
3.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移民美丽家园创建;
4.移民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教育;
5.移民能够直接受益的生产开发项目;
6.与移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其他项目。
(三)后扶项目实行计划管理。后扶项目以3年为一个周期,编制规划项目库,项目库每年可动态调整一次。
(四)后扶项目实施程序。后扶项目(新增人口项目除外)主要按以下程序实施:村:征求移民意见、召开村代表会议、公示−→街:街道审核、编制可行性报告和实施方案、概算报告、申报−→区:区水务和湖泊局、财政局审查、上报区审批−→街:政府采购及招投标等“四制”项目管理、完工验收−→区:审计、移交、销号、归档。同时,《细则》明确了各自的职责。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水务和湖泊局
2021年7月28日
主办单位:中共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汉南区委)党政办公室
承办单位: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城市运行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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