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各有关部门:
《武汉开发区(汉南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建设方案》已经管委会、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武汉开发区(汉南区)党政办公室
2019年6月13日
武汉开发区(汉南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建设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规范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行为,确保农村产权交易公开、公正、透明,根据《中共中央、米兰体育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37号)、《省委、省政府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鄂发〔2017〕17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全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的指导意见》(鄂政办发〔2015〕33号)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公益性为主。坚持为农服务宗旨,突出公益性,不以盈利为目的,引导、扶持和规范农村综合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发展,充分发挥其服务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重要作用。
(二)坚持规范管理、维护权益。建立信息畅通、管理规范、自主交易、公正透明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财产权益。
(三)坚持因地制宜、稳步推进。结合实际,建立区级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并逐步将《湖北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监管暂行办法》(鄂金办发〔2015〕31号)明确的交易品种纳入交易范围。
二、建设目标及任务
(一)建设目标
2019年建成区级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基本健全交易市场管理制度、各类涉农产权交易细则,交易系统和监管系统功能基本配套,优先实现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厂房、商铺、物业等)、农村建设项目招标、产业项目招商和转让、农户承包土地经营权、“四荒”使用权进入平台交易。到2020年底前,有步骤地将林权、农业生产设施设备、小型水利设施使用权、农业类知识产权,以及省批准的其他品种纳入平台交易。
(二)建设任务
依托区农业局在汉南政务服务中心挂牌设立武汉开发区(汉南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为事业法人单位,交易中心安排工作人员3-5名,从区事业单位中调剂。
制定交易标准和交易办法,规范集体资产公开交易行为;优化整合“三资”监管平台的合同管理、票据管理、重大经济事项管理、资产资源管理及股权管理等功能,保证各项监管功能在业务上有机统一;设计、构建集体资产交易、“三资”监管和股权管理为一体的网络软件系统,在全区形成“一个系统、三个平台”的农村“三资”高效监管格局。
三、建设资产交易平台的主要内容
(一)建立健全资产资源和经济合同台账
1.完善固定资产和土地资源台账。充分利用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成果,对集体经济组织固定资产和土地资源进行分类编码,健全完善各项固定资产和土地资源明细台账,奠定集体资产进入平台交易基础。
2.建立健全经济合同台账。登记集体经济合同,将集体经济合同统一进行数字化管理;记录合同执行期、合同与集体资产关联关系等重要信息,及时提示将合同即将到期的集体资产纳入资产交易平台进行交易。
(二)确定资产交易范围
现阶段农村产权交易主要包括:农户承包土地经营权、“四荒”使用权、林地经营权、林木所有权和使用权、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农业生产设施设备、小型水利设施使用权、农业类知识产权、农村建设项目招标、产业项目招商和转让等。
(三)探索建立资产评估和租赁指导价格制度
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大额资产、资源出让,应由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资产评估,评估结果报街道“三资”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作为交易基础。各街道应结合当地实际,探索分类制定不同区域、不同类型的物业、土地资源租赁指导价格,作为集体出租物业、土地资源的参考价格。
(四)规范资产交易流程
统一制定全区集体资产交易办法和交易文书,明确集体资产交易的基本原则和范围,规范集体资产交易流程。
(五)建立资产交易网络信息平台
1.统一设计、构建全区集体资产交易平台网络软件模块,实现与集体“三资”监管平台的有效对接、相互关联,全面管理集体经济组织固定资产和资源台账,监控合同执行,交易网上申请、审核、受理,发布集体资产交易招标和投标信息。
2.建设“武汉开发区(汉南区)农村产权交易信息网”,作为全区集体资产交易信息对外发布的平台。
(六)加强交易档案资料管理
收集从集体资产交易申请书到交易合同的一系列交易文书及视频、音频等资料,建立完备的集体资产交易档案。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监督管理
成立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农监委),由管委会(区政府)分管领导任主任,相关涉农产权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全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的监督管理,开展定期检查和动态监测,及时查处各类违法违规交易行为,保障交易公平,防范交易风险,确保市场规范运行。区农监委下设办公室,在区农业局办公,具体负责区农监委的日常工作。涉及农村产权交易的各职能部门按照“统一受理、分职履责、归口管理”的运作方式,及时办理权属登记、变更和备案。
(二)健全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市场管理制度和交易规则,对市场运行、服务规范、中介行为、纠纷调处、收费标准等作出具体规定。实行统一规范的业务受理、信息发布、交易签约、交易中(终)止、交易(合同)鉴证、档案管理等制度,确保交易的产权无争议,交易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交易品种和方式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交易过程公开公正,交易服务方便交易主体。
(三)落实工作经费
为进一步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确保农村产权交易平台正常有序运行,将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建设管理、运维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四)加强宣传引导
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媒体的作用,加大宣传力度,让广大农民群众、基层干部了解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的目的和程序,服务的内容和交易的品种,有效组织和引导农村产权进入交易平台交易。
主办单位:中共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汉南区委)党政办公室
承办单位: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城市运行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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