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园区管理办公室,各街道办事处,区各部门和单位:
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机构改革、人员变动和工作需要等实际,经管委会(区人民政府)同意,决定成立区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和突发事件专项应急委员会(指挥部)、减灾委员会,并对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区抗震救灾指挥部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主 任:刘誓保 工委(区委)副书记、区人民政府党组副书记
副主任:刘明利 工委委员、区委常委、区公安分局局长
梅 华 工委委员、区委常委、工委(区委)宣传部部长
刘德胜 工委委员、区委常委、区人武部政委
万世华 管委会副主任、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晏冠亮 管委会副主任、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钱 乔 管委会副主任、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王 洋 管委会副主任、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刘茂华 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
吕 鹏 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
成 员:翁自力 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管委会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毛学锋 工委(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韩国斌 工委(区委)统战部副部长、区民宗局局长
赵作金 工委(区委)政法委副书记
吴么兆 区信访局局长
杨 波 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周慧明 区教育局局长
吴 芳 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局长
王世柱 区民政局局长
王 辉 区财政局局长
周 波 区人力资源局局长
周克辉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余仕伟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郑 寿 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局长
胡继业 区水务和湖泊局局长
李文涛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薛爱强 区商务局局长
陈祖芳 区卫生健康局局长
何承林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全永平 区审计局局长
鄢卫华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龚德茂 区统计局局长
赵 勤 区医疗保障局局长
杨龙啟 区行政审批局局长
赵 玲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二级调研员
王京津 团区委书记
徐 勇 区总工会副主席
周春华 区大数据中心主任
谷德高 区气象局局长
陈登胧 区人武部部长
王东舫 区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袁志敏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宋 健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交通大队大队长
杨万刚 区卫生健康局四级调研员、区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
邹 翔 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刘 源 汉南区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周 鹏 武警武汉支队机动大队大队长
范 晨 武警武汉支队汉南中队中队长
赵永华 武汉车都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
徐卫平 开发区供电公司总经理
宋甜甜 汉南区供电公司总经理
杨华龙 区移动公司总经理
吴 峰 区电信公司总经理
王晓燕 区联通公司总经理
区应急委下设办公室,在区应急管理局办公室,由管委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负责人任主任,区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人任常务副主任,区水务和湖泊局、区卫生健康局主要负责人和区公安分局第一副职领导任副主任。
区应急委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应急办)分设防汛抗旱、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应急管理工作组。区水务和湖泊局负责牵头成立防汛抗旱应急管理工作组,区应急管理局负责牵头成立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工作组和事故灾难应急管理工作组,区卫生健康局负责牵头成立公共卫生应急管理工作组,区公安分局负责牵头成立社会安全应急管理工作组。各组组长由牵头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区公安分局由第一副职领导担任)。区应急委组成人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其所在单位接任负责同志自行递补并报区应急办备案。区应急管理局原则上不作为各专委会(指挥部)的成员单位。
1.防汛抗旱应急管理工作组
防汛抗旱(水旱灾害)专项应急委员会(指挥部)
主 任(指 挥 长):
王 洋 管委会副主任、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副主任(副指挥长):
胡继业 区水务和湖泊局局长
办公室设在区水务和湖泊局。
对应的突发事件类型:水旱灾害;水利基础设施事故;饮用水安全事件;渍水事件。
2.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工作组
(1)气象灾害专项应急委员会(指挥部)
主 任(指 挥 长):
万世华 管委会副主任、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副主任(副指挥长):
谷德高 区气象局局长
办公室设在区气象局。
对应的突发事件类型: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
(2)地震灾害专项应急委员会(指挥部)
主 任(指 挥 长):
刘誓保 工委(区委)副书记、区人民政府党组副书记
副主任(副指挥长):
何承林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办公室设在区应急管理局。
对应的突发事件类型:地震灾害。
(3)地质灾害专项应急委员会(指挥部)
主 任(指 挥 长):
王 洋 管委会副主任、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副主任(副指挥长):
周克辉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办公室设在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对应的突发事件类型:地质灾害;地面沉降事件。
(4)森林火灾(林业生态)专项应急委员会(指挥部)
主 任(指 挥 长):
王 洋 管委会副主任、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副主任(副指挥长):
周克辉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办公室设在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对应的突发事件类型:森林火灾;森林病害、虫害、鼠害,林业有害植物事件、外来有害动植物威胁林业生产事件;盗伐、滥伐、哄抢森林、毁林、乱占林地、非法改变林地用途事件。
3.事故灾难应急管理工作组
(1)工商贸事故专项应急委员会(指挥部)
主 任(指 挥 长):
刘誓保 工委(区委)副书记、区人民政府党组副书记
副主任(副指挥长):
何承林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办公室设在区应急管理局。
对应的突发事件类型:危险化学品事故;其他工商贸事故。
(2)烟花爆竹和民用爆炸物事故专项应急委员会(指挥部)
主 任(指 挥 长):
刘明利 工委委员、区委常委、区公安分局局长
副主任(副指挥长):
袁志敏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办公室设在区公安分局。
对应的突发事件类型:烟花爆竹和民用爆炸物事故。
(3)建筑施工事故专项应急委员会(指挥部)
主 任(指 挥 长):
王 洋 管委会副主任、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副主任(副指挥长):
余仕伟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办公室设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对应的突发事件类型:建筑施工事故;建筑垮塌事故。
(4)火灾事故专项应急委员会(指挥部)
主 任(指 挥 长):
钱 乔 管委会副主任、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副主任(副指挥长):
邹 翔 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刘 源 汉南区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办公室设在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
对应的突发事件类型:火灾事故。
(5)道路交通事故专项应急委员会(指挥部)
主 任(指 挥 长):
钱 乔 管委会副主任、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副主任(副指挥长):
宋 健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交通大队大队长
办公室设在区交通大队。
对应的突发事件类型:道路交通事故。
(6)综合交通事故专项应急委员会(指挥部)
主 任(指 挥 长):
王 洋 管委会副主任、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副主任(副指挥长):
余仕伟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办公室设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对应的突发事件类型:水上交通事故;铁路交通事故;城市轨道交通事故;公路、铁路、城市轨道交通、水运交通设施事故。
(7)特种设备事故,食品药品安全、影响市场稳定事件专项应急委员会(指挥部)
主 任(指 挥 长):
钱 乔 管委会副主任、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副主任(副指挥长):
鄢卫华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办公室设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对应的突发事件类型:特种设备事故;食品、药品安全事件,预防接种、医疗器械安全、化妆品安全事件,其他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影响市场稳定的突发事件。
(8)雨雪冰冻灾害、燃气和城市桥梁隧道事故专项应急委员会(指挥部)
主 任(指 挥 长):
钱 乔 管委会副主任、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副主任(副指挥长):
郑 寿 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局长
办公室设在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对应的突发事件类型:燃气事故;城市桥梁隧道设施事故;雨雪冰冻灾害。
(9)电力事故专项应急委员会(指挥部)
主 任(指 挥 长):
刘茂华 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
副主任(副指挥长):
吴 芳 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局长
徐卫平 开发区供电公司总经理
宋甜甜 汉南区供电公司总经理
办公室设在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
对应的突发事件类型:电力基础设施事故;大面积停电事故。
(10)石油天然气(能源)事故突发事件专项应急委员会(指挥部)
主 任(指 挥 长):
刘茂华 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
副主任(副指挥长):
杨 波 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办公室设在区发展和改革局。
对应的突发事件类型:石油天然气基础设施事故;能源供应中断事故。
(11)通讯基础设施事故专项应急委员会(指挥部)
主 任(指 挥 长):
刘茂华 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
副主任(副指挥长):
吴 芳 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局长
办公室设在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
对应的突发事件类型:通讯基础设施事故。
(12)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核与辐射事故突发事件专项应急委员会(指挥部)
主 任(指 挥 长):
钱 乔 管委会副主任、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副主任(副指挥长):
王东舫 区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办公室设在区生态环境分局。
对应的突发事件类型:水、空气、土壤污染事件,污染导致城市水源供水中断事故,转基因生物生态破坏、濒危物种生存环境遭受环境污染、野生动(植)物种群大批死亡事件,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生态破坏,进口再生原料污染、非法倾倒、埋藏剧毒危险废物事件,其他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核与辐射事故。
4.公共卫生应急管理工作组
(1)综合卫生事件专项应急委员会(指挥部)
主 任(指 挥 长):
晏冠亮 管委会副主任、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副主任(副指挥长):
陈祖芳 区卫生健康局局长
办公室设在区卫生健康局。
对应的突发事件类型:传染病事件;群体性中毒、感染事件;病原微生物、菌毒株事件;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其他公共卫生事件。
(2)农业农村事件(事故)专项应急委员会(指挥部)
主 任(指 挥 长):
万世华 管委会副主任、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副主任(副指挥长):
李文涛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局。
对应的突发事件类型:农作物种子质量安全事件;动物疫情事件;农业病害、虫害、草害、鼠害、外来有害动植物威胁农业生产事件、其他生物灾害;农业机械事故。
5.社会安全应急管理工作组
(1)综合治安事件专项应急委员会(指挥部)
主 任(指 挥 长):
刘明利 工委委员、区委常委、区公安分局局长
副主任(副指挥长):
袁志敏 区公安分局分管副局长
办公室设在区公安分局。
对应的突发事件类型:群体性事件;重大刑事案件;恐怖袭击事件;涉外突发事件;其他社会安全事件;踩踏事件。
(2)民族和宗教事件专项应急委员会(指挥部)
主 任(指 挥 长):
万世华 管委会副主任、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副主任(副指挥长):
韩国斌 工委(区委)统战部副部长、区民宗局局长
办公室设在区统战部。
对应的突发事件类型:民族和宗教事件。
(3)信息安全事件专项应急委员会(指挥部)
主 任(指 挥 长):
梅 华 工委委员、区委常委、工委(区委)宣传部部长
副主任(副指挥长):
毛学锋 工委(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办公室设在工委(区委)宣传部。
对应的突发事件类型:网络安全事件;信息安全事件。
(4)金融安全事件专项应急委员会(指挥部)
主 任(指 挥 长):
刘誓保 工委(区委)副书记、区人民政府党组副书记
副主任(副指挥长):
王 辉 区财政局局长
办公室设在区财政局。
对应的突发事件类型:金融安全事件;政府性债务风险事件;金融基础设施事故。
(三)工作职责
1.区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应急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领导、组织、协调、监督全区应急管理工作,研究全区应急管理工作的政策和重大问题,将应急管理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审核区总体应急预案;指挥处置重特大突发事件;协调衔接解放军、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2.区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责:承担区应急委日常工作;负责指导、协调、督促、检查、考核应急管理工作组、突发事件专项应急委员会、应急委成员单位工作情况;负责组织制定突发事件中长期应急规划,指导全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编制区总体应急预案,综合协调总体预案与专项预案衔接;牵头建立全区统一的应急信息管理系统;统筹储备调拨应急救援物资和装备,统筹和调度全区应急救援队伍和专家队伍建设和管理;负责组织突发事件分析研判工作。
3.应急管理工作组主要职责:承担相关行业领域应急管理日常工作,负责指导、协调、督促、检查、考核本工作组内专委会成员单位应急管理工作,履行综合协调、应急准备、应急值守、应对处置职责;统筹指导督促专项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各类应急救援队伍与专家队伍建设、应急演练、物资装备储备和突发事件监测预警、分析研判等工作。
防汛抗旱应急管理工作组指导防汛抗旱专委会做好防汛抗旱工作。
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工作组负责指导全区自然灾害应对工作;指导编制自然灾害类应急预案;建立完善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指导开展应急演练;协调自然灾害应急救援;指导协调森林火灾、地震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指导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专委会及其办事机构开展工作。
事故灾难应急管理工作组负责指导全区生产安全事故应对工作;指导编制生产安全类应急预案;建立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分级应对制度;健全生产安全事故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指导开展应急演练;协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导生产安全类专委会及其办事机构开展工作。
公共卫生应急管理工作组负责指导全区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工作;牵头编制公共卫生类应急预案;建立完善公共卫生事件分级应对制度;健全公共卫生事件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指导开展应急演练;协调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指导公共卫生类专委会及其办事机构开展工作。
社会安全应急管理工作组负责指导全区社会安全事件应对工作;牵头编制社会安全类应急预案;建立完善社会安全事件分级应对制度;健全社会安全事件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指导开展应急演练;协调社会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指导社会安全类专委会及其办事机构开展工作。
4.区突发事件专项应急委员会主要职责:负责本行业领域突发事件的组织、指挥、调度、监督和应急救援工作,完成区应急委和应急管理工作组部署的工作任务;负责指导、协调、督促、检查、考核本专委会成员单位开展应急管理工作;研究负责领域应急管理工作的政策和重大问题;建立完善行业分级响应体系和机制,编制专项应急预案,制定应急规划,负责救援物资和装备储备;负责本行业领域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专家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指挥处置突发事件,协助处置重特大突发事件;负责组织突发事件监测预警和分析研判等工作。
二、成立区减灾委员会
(一)区减灾委员会组成人员
主 任:刘誓保 工委(区委)副书记、区人民政府党组副书记
副主任:周 俊 管委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何承林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成 员:毛学锋 工委(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韩国斌 工委(区委)统战部副部长、区民宗局局长
李铁辉 区发展和改革局四级调研员
葛 挺 区教育局副局长
王 宁 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副局长
赵忠祺 区民政局二级调研员
张培循 区财政局副局长
何 伟 区人力资源局四级调研员
杨 杰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二级调研员
黄 明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刘严平 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四级调研员
李 卫 区水务和湖泊局副局长
朱秋珍 区农业农村局四级调研员
杨万刚 区卫生健康局四级调研员、区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
徐 枫 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黄桂梅 区审计局副局长
郭成明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陈 阳 区统计局副局长
胡文武 区投资服务中心副主任
李忠会 区生态环境分局副局长
袁志敏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邓小波 区交通大队政委
曹 飞 区人武部副部长
段国栋 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副主任
吴高蓉 区气象局副局长
徐党生 沌阳街党工委委员、人武部部长
龚久超 沌口街党工委委员、人武部部长
王晓东 军山街党工委委员、人武部部长
鄢伯仿 纱帽街办事处副主任
易俊杰 邓南街办事处副主任
宁铁群 东荆街党工委委员、人武部部长
李方明 湘口街办事处副主任
邹 翔 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刘 源 汉南区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周 鹏 武警武汉支队机动大队大队长
范 晨 武警武汉支队汉南中队中队长
徐卫平 开发区供电公司总经理
宋甜甜 汉南区供电公司总经理
区减灾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区应急管理局办公,办公室主任由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徐枫担任。
(二)工作职责
1.区减灾委员会:贯彻落实党中央、米兰体育和省委、省人民政府,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及工委(区委)、管委会(区人民政府)的工作要求,负责研究制订全区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政策和规划;统筹指导和综合协调全区防灾减灾救灾活动;督促指导各有关部门、各街道开展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交流合作。
2.区减灾委员会办公室:承担区减灾委员会日常工作,贯彻落实区减灾委决策、决定;组织开展重大防灾减灾活动,指导街道开展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督促基层开展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演练工作,提高全区防灾减灾工作水平;在灾害发生期间,协调和指挥全区应急救助保障工作。
三、调整区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人员
主 任:刘誓保 工委(区委)副书记、区人民政府党组副书记
副主任:刘明利 工委委员、区委常委、区公安分局局长
梅 华 工委委员、区委常委、工委(区委)宣传部部长
万世华 管委会副主任、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晏冠亮 管委会副主任、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钱 乔 管委会副主任、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王 洋 管委会副主任、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刘茂华 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
吕 鹏 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
成 员:肖小鹏 先进制造产业区管理办公室主任
王丰伟 智慧生态城管理办公室主任
戴意涛 汽车及零部件产业园管理办公室主任
翁自力 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管委会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陈文明 区纪(工)委副书记、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郭永才 工委(区委)组织部副部长
毛学锋 工委(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赵作金 工委(区委)政法委副书记
杨 波 区发改局局长
周慧明 区教育局局长
吴 芳 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局长
王世柱 区民政局局长
王 辉 区财政局局长
周 波 区人力资源局局长
周克辉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余仕伟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郑 寿 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局长
胡继业 区水务和湖泊局局长
李文涛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薛爱强 区商务局局长
陈祖芳 区卫生健康局局长
何承林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全永平 区审计局局长
鄢卫华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杨龙啟 区行政审批局局长
王东舫 区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徐 勇 区总工会副主席
陈政文 区供销联社主任
谷德高 区气象局局长
徐 枫 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李文革 港口物流园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王家茂 通用航空及卫星产业园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吴有元 沌阳街办事处主任
胡军峰 沌口街办事处主任
高欣荣 军山街办事处主任
许忠祥 纱帽街办事处主任
杨 加 东荆街办事处主任
张大虎 邓南街办事处主任
王宝红 湘口街办事处主任
张 云 开发区法院副院长
张本战 汉南区法院副院长
王晓勤 开发区检察院纪检组长
胡丽君 汉南区检察院政治部负责人
宋 健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邹 翔 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刘 源 汉南区消防救援大队副大队长
安委会各位副主任负责分管战线的安全生产工作,刘誓保同志负责区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工作。
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应急管理局,何承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徐枫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区安全生产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因工作变动等原因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提出并按程序报批。
四、调整区抗震救灾指挥部
(一)组成人员
指 挥 长:刘誓保 工委(区委)副书记、区人民政府党组副书记
副指挥长:周 俊 管委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何承林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苏 峻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成 员:毛学锋 工委(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韩国斌 工委(区委)统战部副部长、区民宗局局长
李冬波 工委(区委)政法委维稳办副主任
李铁辉 区发展和改革局四级调研员
葛 挺 区教育局副局长
王 宁 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副局长
赵忠祺 区民政局二级调研员
张培循 区财政局副局长
何 伟 区人力资源局四级调研员
杨 杰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二级调研员
黄 明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刘严平 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四级调研员
李 卫 区水务和湖泊局副局长
朱秋珍 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杨万刚 区卫生健康局四级调研员、区红十字会
常务副会长
徐 枫 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郭成明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胡文武 区投资服务中心副主任
袁志敏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李忠会 区生态环境分局副局长
吴高蓉 区气象局副局长
曹 飞 区人武部副部长
钱昌文 汉阳海关二级高级主办
徐党生 沌阳街党工委委员、人武部部长
龚久超 沌口街党工委委员、人武部部长
刘德干 军山街办事处四级调研员
鄢伯仿 纱帽街办事处副主任
宁铁群 东荆街党工委委员、人武部部长
易俊杰 邓南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熊胜涛 湘口街党工委委员、人武部部长
周 鹏 武警武汉支队机动大队大队长
范 晨 武警武汉支队汉南中队中队长
邹 翔 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刘 源 汉南区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徐卫平 开发区供电公司总经理
宋甜甜 汉南区供电公司总经理
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应急管理局,承担区抗震救灾指挥部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应急管理局局长何承林担任。
(二)工作职责
1.区抗震救灾指挥部主要职责
(1)统一指挥和协调全区地震应急救灾工作;
(2)贯彻落实党中央、米兰体育和省委、省人民政府、市委、市人民政府、工委(区委)、管委会(区人民政府)关于抗震救灾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及时报告震情、灾情和救灾工作;
(3)根据震情和灾情启动应急响应,视震情请求市人民政府支援;确定、调整地震应急响应级别;
(4)组织专项工作组开展地震应急救援工作,协调区人武部、消防大队等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5)接收、调配和发放救灾物资、资金;
(6)发布震情信息,舆情监控,开展抗震救灾宣传工作;
(7)颁布临时规章、规定;在紧急状态下,依法实施灾时管控、社会治安、征用设备设施等措施;
(8)组织实施区地震应急预案,部署、监督、检查地震应急准备工作;
(9)决定抗震救灾有关重大事项。
2.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
根据抗震救灾指挥部的决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检查我区地震事件的应对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1)统筹管理、协调处理地震灾害预防和应急处置的具体事务;
(2)配合市监测中心做好地震监测预防和速报工作,收集震情信息和分析震情、灾情、并及时向区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告;有关文件、简报、各类文件资料的起草和整理归档;
(3)组织灾情统计,核实、上报、评估和协助工委(区委)宣传部发布新闻发布会等工作;
(4)根据区抗震救灾指挥部的部署,调度成员单位开展现场指挥应急救援工作;
(5)适时修订区级地震应急预案,组织业务培训、应急宣教、应急演练,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落实地震应急责任及措施;
(6)督促指导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制订相关预案,做好预案备案工作;
(7)承担区抗震救灾指挥部日常事务和交办的其他事项。
武汉经开区管委会(汉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月14日
主办单位:中共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汉南区委)党政办公室
承办单位: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城市运行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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