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区有关部门和单位: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畜禽屠宰行业转型升级工作的通知》(武政办〔2020〕81号)和《市畜禽屠宰经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武汉市畜禽屠宰行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的通知》(武屠领办〔2020〕8号)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区畜禽屠宰行业转型升级工作,促进全区畜禽屠宰行业健康发展,保障市民“菜篮子”供应,维护公众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经管委会(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全市统一规划布局,计划于2023年12月底前,待全市定点屠宰企业建成投产后,关闭我区现有生猪屠宰企业。
二、工作任务
规范和加强过渡期屠宰行业监督管理,在辖区暂时保留的生猪屠宰企业关闭前,全面压实企业肉品质量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屠宰监管“两个责任清单”(部门监管责任清单、企业主体责任清单)和“五本记录台帐”(畜禽进厂台帐、品质检验台帐、肉品出厂台帐、无害化处理台帐、有毒物质自检台帐),严格执行官方兽医派驻监督、肉品检验、非洲猪瘟和“瘦肉精”自检、病死畜禽及屠宰废弃物无害化处理等质量安全防控制度,建立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询、责任可追究的畜禽产品安全管理体系。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准备阶段(2021年3月)
开展关闭屠宰企业政策宣传工作,全面摸底排查辖区生猪屠宰企业,核定过渡期暂时保留的管理对象并签订“退宰承诺书”,制定和完善屠宰行业过渡期管理相关制度。
(二)过渡期管理阶段(2021年4月至实际关闭时间)
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畜禽屠宰相关管理工作,共同维护过渡期屠宰市场秩序和畜禽产品消费安全。
(三)关闭规划外屠宰企业阶段(2023年12月底)
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启动过渡期暂时保留的生猪屠宰企业去功能化拆除关停工作。关停企业申请享受政府奖补政策的,由区屠宰管理办公室组织第三方验收合格,方可享受。各有关部门按照“六稳”“六保”要求,积极做好关闭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后续职工就业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建立生态环境、城管执法、农业农村、商务、市场监管等多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加强畜禽屠宰行业管理工作,确保不发生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责任单位:区屠宰管理办公室)
(二)加大政策支持。根据全市统一规划布局,关闭区内现有定点屠宰许可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和排污许可证等“三证”齐全,因规划布局和生猪屠宰车间达不到国家I级标准的生猪屠宰企业。根据辖区企业实际,统筹市、区奖补资金用于屠宰企业去功能化拆除工作。对因“三证”不全被取消屠宰资格的企业,能主动配合开展去功能化拆除的,可视情况给予适当补助。(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相关街道办事处)
(三)严格责任落实。区民族宗教部门负责清真肉品的监管;区公安机关负责协助做好屠宰管理执法活动,对妨碍阻扰执行公务的,依法进行处罚,及时查处行政执法部门移送的有关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案件;区生态环境部门负责畜禽屠宰行业环境监管,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区城管执法部门负责对违规占有城镇道路、桥梁、地下通道或其它公共场所屠宰、经营畜禽的行为进行查处;区农业农村部门负责生猪定点屠宰环节动物防疫、动物检疫、产品质量安全等监管工作,牵头组织打击私屠滥宰行为;区商务部门负责组织大型连锁商超和电商企业的畜禽肉品供应和冷冻猪肉的储备工作;区市场监管部门负责畜禽屠宰经营主体资格登记和畜禽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和生产加工企业后的监管,依法查处无证照经营行为。(责任单位:区民宗局、区公安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城管执法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各街道办事处)
主办单位:中共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汉南区委)党政办公室
承办单位: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城市运行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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