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部门和单位:
现将《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车谷优秀校长(园长)骨干教师引进实施办法》《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车谷优秀校长(园长)骨干教师培养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武汉经开区管委会(汉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2月23日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车谷优秀校长(园长)骨干教师引进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米兰体育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和《中共武汉开发区工委 中共汉南区委 武汉开发区管委会汉南区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人才强区战略的实施意见》(武开〔2019〕12号)文件精神,大力加强车谷优秀校长(园长)和骨干教师队伍建设,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干部教师队伍,促进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教育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车谷优秀校长(园长)骨干教师是指:优秀校长(含副校长)、优秀园长、省特级教师和优秀教师。未来五年,力争引进百名左右车谷优秀校长(园长)和骨干教师。
第三条 优秀校长(含副校长)引进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有先进的教育思想、办学理念和改革创新意识,有很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及很高的教育教学水平,有很强的文字及口头表达能力,身心健康。
(二)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女性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
(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小学高级职称。
(四)具有10年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经历。
(五)任校长(副校长)职务6年以上(目前仍在校长或副校长岗位)。获地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授予的“名校长”“优秀校长”“十佳校长”等荣誉称号,或者担任地市级以上知名学校校长6年以上,办学业绩显著。
第四条 优秀园长引进条件
(一)热爱幼教事业,有先进的教育思想、办园理念和改革创新意识,有很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很高的教育教学水平,有很强的文字及口头表达能力,身心健康。
(二)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女性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
(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小学、幼儿园中级及以上教师职称。
(四)具有10年以上幼教工作经历。
(五)获地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授予的“名园长”“优秀园长”“学前教育先进个人”等称号;地市级以上知名省市级示范园的园长;任园长职务5年以上,办园业绩显著。
第五条 省特级教师引进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和很强的开拓创新能力,能很好地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二)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学高级职称,有深厚的专业功底,有很强的教育教学能力和教育科研能力,具有“省特级教师”“省名师”等称号,教育教学业绩突出。
(三)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女性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身心健康且仍在教育教学岗位。
(四)具有10年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经历。
第六条 优秀教师引进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心健康,有较高的教育理论素养和较强的教育科研能力,能很好地胜任教育教学和教科研工作。
(二)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连续不间断在普通中小学校从事一线教育教学工作,教育教学业绩显著。
(三)具有8年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经历。
(四)已聘任中小学一级(即中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已取得中小学高级(即副高)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并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地级市及以上教师学科带头人、名教师、骨干教师及其他教学类相当荣誉者(有效期内或称号保持者);
2.获直辖市、副省级城市区级及以上教师学科带头人、名教师、骨干教师及其他教学类相当荣誉者(有效期内或称号保持者);
3.近5年地级市及以上十佳班主任、功勋班主任及其他相当荣誉者;
4.近5年地级市及以上教育行政(业务)部门组织的优质课竞赛、教师五项技能竞赛、其他现场赛课一等奖及其他相当荣誉者。
第七条 报名。区教育局每年确定时间在网上发布引进车谷优秀校长(园长)骨干教师公告。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人员填写《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引进车谷优秀校长(园长)骨干教师报名登记表》,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
第八条 资格审查。区教育局会同区编制、人才、人力资源、社保等相关部门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
第九条 专家评审。区教育局组成专家组,根据学校对高层次及骨干教育人才的需求方向,采取说课讲课、面试答辩、专家评审或者直接考察等方式,对申请者进行评审。
第十条 专班审核。区教育局会同区编制、人才、人力资源、社保等相关部门,根据专家组提供的报告及相关资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组织体检和考察。
第十一条 体检和考察。体检参照录用事业单位人员体检标准执行,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引进人选。
第十二条 公示和聘用。经管委会(区人民政府)研究通过之后,对拟引进人选进行7天公示。公示期满符合条件的,按相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
第十三条 引进对象为事业编制身份并可正常调入的,使用事业编制入职,享受公办学校在编在职教师工资及福利待遇。引进对象享受政府给予的优惠政策,具体方式和标准另行确定。
第十四条 引进对象为事业编制但不能使用事业编制调入或者非事业编制身份的,采用编外合同聘用制方式引进,除享受政府优惠政策外,实行年薪制,年薪制标准另行制定。
第十五条 引进的优秀校长(园长)和省特级教师,其配偶是教师身份的,采取资料审核、说课、讲课、面试答辩等方式考核,经考核合格可聘为本区教师,身份为编外合同聘用制教师。配偶为非教师身份的,根据本人实际情况,按照本区相关扶持政策,协调推荐就业。
第十六条 在武汉市入学政策范围内,区内学校优先解决子女入学问题。
第十七条 引进的省特级教师享受区省特级教师津贴。
第十八条 制订《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教育局高层次及骨干人才考核管理办法》,对引进的车谷优秀校长(园长)骨干教师进行考核与管理。
第十九条 优秀校长(园长)管理
优秀校长(园长)实行年度考核与任期考核制度。任期一般为五年,并签订目标责任书。任期结束后进行任期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重新进行聘任。目标要求如下:
(一)打造学校特色和品牌有成果,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快,教师队伍发展好。
(二)以区域内中青年校长(园长)为重点培养对象,开办优秀校长(园长)工作室,共同制定职业发展规划,帮助其全面提升专业水平和办学(园)治理能力;以区域内薄弱学校(幼儿园)为主要帮扶对象,进行帮扶和指导,并取得显著成效;立足区域实际,为教育行政部门办学治校决策提供具有前瞻性、针对性和建设性的发展建议或政策调研报告。
第二十条 省特级教师管理
省特级教师实行年度考核与定期考核制度,定期考核每两年为一个周期。目标要求如下:
(一)教学业绩显著,学生学业质量明显提升,在全区名列前茅。
(二)坚持教育教学改革实验,做教育教学改革的带头人,指导本区教师开展教材教法研究和教育教学改革实验工作,积极推广优秀教改经验,主持市级及以上课题研究。
(三)开办“名师工作室”,带领区域内同学科教师开展教育教学改革,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发挥传帮带作用,每学年带中青年骨干教师至少4人,所带中青年骨干教师成长快。
(四)每学年至少撰写一篇有较高水平的专业论文、经验总结或科研报告,并在省级以上的刊物或学术会议上发表或交流。
第二十一条 优秀教师管理
优秀教师实行年度考核和定期考核制度,定期考核每两年为一个周期。目标要求如下:
(一)教学业绩显著,学生学业质量明显提升,在全区名列前茅。
(二)积极参与教育教学研究活动及教科研工作,积极承担市级及以上观摩课、示范课、专题讲座,每学期至少上一次区级示范课。
(三)承担校本培训、教师继续教育讲学任务、校际送培和带教任务,发挥传帮带作用,每学年带青年教师至少2人,所带青年教师成长快。
(四)积极开展教育科研,参与市级及以上课题研究,参编高质量的教学参考资料,或开发、编写高质量的校本教材。教育教学论文在市级以上教育类公开刊物上发表或获奖。
第二十二条 建立退出机制和待遇追偿机制。被引进对象需在我区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工作至少10年以上,对在10年服务期内提前离职的,按协议条款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对任期考核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合同,并根据履行合同年限按比例退还补助。
第二十三条 本实施办法有效期5年,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车谷优秀校长(园长)骨干教师培养实施办法
第一条 根据《中共中央米兰体育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共湖北省委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为打造教育强区,全面提高本区内优秀骨干教师、优秀校长(园长)的综合素养和能力水平,培养一批政治思想与业务能力兼备、教育研究与育人实践融合、社会声誉与人格魅力统一,在本市、本省有一定影响力的专家型卓越教师和优秀校长,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车谷优秀校长骨干教师是指优秀校长(园长)、卓越教师、优秀教师,分三类对象、三大培养项目,统称为“车谷优秀校长(园长)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在全区范围内,遴选30名校长、副校长组成“优秀校长(园长)班”,即“优秀校长(园长)培养项目”;遴选20名市学科带头人组成“卓越教师班”,即“卓越教师培养项目”;遴选50名区学科带头人和市优秀青年教师组成“优秀教师班”,即“优秀教师培养项目”。
第三条 培养课程主要由八个模块组成。
(一)第一模块:主体参与。点燃责任使命与主体经验唤醒。
(二)第二模块:核心课程。学校管理前沿与学科教育动态。
(三)第三模块:案例学习。专家临场示范与经验认知重塑。
(四)第四模块:现场观摩。丰富直接经验与促进深度反思。
(五)第五模块:境外研修。拓展国际视野与发现差异样本。
(六)第六模块:沙龙论坛。涉身心灵情境与交流经验分享。
(七)第七模块:辐射引领。带教示范指导与发挥团队引领。
(八)第八模块:成果传播。搭建展示平台与精选成果推广。
第四条 优秀校长(园长)培养项目
(一)培养目标
构建校长(园长)专业发展的学习空间、实践空间和展示空间等“三维空间”,以3年为一个周期,培养一批被实践检验、被发展证实、被同行推崇和被社会认可的“优秀校长(园长)”。
(二)培养方法
采用研修工作坊的培养方式。通过主题沙龙、岗位实践、名校访学、境外研修、专题报告会、思想推广等多种方式,帮助“优秀校长(园长)”实现学校管理能力的综合提升。
1.工作坊性质
研修工作坊是由“优秀校长(园长)”组成的集教育教学、科研、管理和培训等职能于一体的非行政性学术共同体组织,是以导师为引领,以先进的教育思想为指引,以“优秀校长(园长)”自我提升为动力的发展平台,提升管理技能,创新管理方法,培养名优群体,产生名优效应。
2.工作坊分类
研修工作坊分为A、B两个工作坊。A工作坊原则上由学校管理经验丰富、教育思想成熟、办学业绩突出、在省、市、区已有一定影响力和美誉度的校长(园长)组成,B工作坊原则上由具备一定学校管理理论、综合素质能力较高、办学成绩明显的骨干校长(园长)组成。
(三)成果呈现
1.业务呈现
出版一本展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优秀校长(园长)”风采的教育著作,鼓励条件成熟的“优秀校长(园长)”出版个人专著;研究一个有重要现实意义的市级及以上课题并结题;带动区域或本校一批干部教师主动发展;完成一个体现个人管理风格的精品案例。
2.思想传播
建立“优秀校长(园长)”研修工作坊网络平台,通过平台向外界推介“优秀校长(园长)”学习成果和研究成果,提高影响力。举办论坛、讲坛或成果推介会,展示学习培训及研修成果。
第五条 卓越教师培养项目
(一)培养目标
通过三年的培养,让培训对象由“教学实践经验型”向“教学特色风格型”教师转变。认真研究湖北省特级教师的评选标准,分项实施,整体优化,努力提高卓越教师培养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成就一批省特级教师或基本具备省特级教师能力水平的教师。
(二)培养方法
采用“专家讲堂”“导师亲辅”“讲学献课”“影子培训”“观摩研讨”“名校考察”等多种方式全面展开培养工作。
(三)成果呈现
1.成果物化。每人每年公开发表省级及以上论文2-3篇,三年内出版个人论文集或个人专著1本。
2.思想凝练。三年内主持完成市级及以上科研课题1个,以省市级课题成果呈现个人教学主张和教学思想。
3.成果推介。在卓越教师培养过程中,做到活动有报道,每月有小结,每季有简报,每年有总结。每年度要开好总结表彰会,推广成果,表彰先进,扩大卓越教师影响力。
4.辐射引领。组织建设卓越教师工作室,同时引领一批区域后备优秀教师队伍的成长。
5.媒体报道。邀请有影响力的教育媒体记者,深入采访,开辟专栏,发表卓越教师研究文章,传播卓越教师研究成果。
第六条 优秀教师培养项目
(一)培养目标
通过三年培养,实现优秀教师由“经验型、知识型”向“研究型、专家型”卓越教师的转变。
(二)培养方法
针对市学科带头人的评选标准,量身定制培训课程,从需求调研、个性课程、自读研修、特色课程、名家访谈、高端访学、案例研修、境外研修等多种方式来提高骨干教师的综合素养。
(三)成果呈现
1.课堂呈现。让优秀教师的成就在课堂中呈现,彰显市学科带头人后备教师课堂的影响力。
2.业务呈现。做到“四个一”:一节省市级优质课、一个教学资源包、一个市区级以上个人课题、一组教学研究文章。
3.物化呈现。通过培养,形成培养对象个人成果集,部分优秀学员研究成果可以正式出版。
4.辐射呈现。组织建设优秀教师工作室,充分发挥卓越教师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快本区骨干教师队伍建设步伐。
第四章 经费保障
第七条 “优秀校长(园长)班项目”“卓越教师班项目”“优秀教师班项目”所需经费由财政部门根据工作需要进行预算安排。
第五章 附 则
第八条 本办法实施期限为3年,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实施。
主办单位:中共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汉南区委)党政办公室
承办单位: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城市运行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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