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以下称武汉开发区)区管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称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联合审查(含工程勘察文件,以下称施工图审查)工作的监督管理,根据《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13号)、《武汉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武政规〔2017〕44号)、《市城建委、市公安消防局、市民防办关于实行施工图联合审查工作的通知》(武城建〔2018〕68号)的规定,开发区(汉南区)城乡建设局制定《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区管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现将《实施细则》解读如下:
一、背景
2018年根据市城建委工作计划安排,全市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管理机制进行改革,正式实施新的管理办法。施工图审查将由建设单位自主委托审查机构提供服务进行审查,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调整为由市、区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审查机构进行审查,费用由市、区财政分级承担。按照 “与市工作全面对接,区各行业部门图审和监管工作集中实施”的工作要求我局制定《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实施细则》。经过一年的运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本次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对接全面深化施工图审查机制改革要求,为提高施工图审查效率和质量制定新的《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二、主要内容
本次发布《实施细则》共六章二十五条。对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范围做了具体说明,明确了施工图审查方式、审查工作时限及流程,强调了施工图修改和归档管理内容,强化对图审机构的监管。对涉及施工图审查的设计单位进行了规范。放宽了施工图审查前置条件,实行提前介入;增加了施工图审查告知承诺制,在设计不存在强条问题情况下可先行发证。对比我区2018年2月份颁布的旧版《施工图审查管理实施细则》,主要有八个方面调整:一是增加了关于政府购买服务和实施施工图联合审查的政策依据文件;二是增加了消防审查内容,明确实施联合图审;三是调整了项目图审机构产生方式,由摇号改为建设单位自主选择;四是增加了设计修改回复时限和复审时限规定;五是优化了办事流程,由窗口报审、发证调整为可由图审机构申报、窗口在线审核受理和图审机构直接发证;六是放宽了前置条件,实行提前介入;七是增加了告知承诺制,在设计不存在强条问题情况下可先行发证;八是进一步健全了对图审机构的依法监管体系,包括满意度调查、随机抽查、第三方独立单位调审、综合评价打分排名、信息披露、红黑榜、信用管理等机制。
三、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细则启用时间
本细则由武汉开发区(汉南区)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自2019年9月1日起实施,试行期1年。
主办单位:中共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汉南区委)党政办公室
承办单位: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城市运行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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