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武汉港汉南港区一类口岸建设,大力促进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以下简称“武汉开发区”)口岸经济发展,打通对外通道,推动企业进一步参与国际市场开拓和竞争,根据《米兰体育关于同意湖北武汉港口岸扩大开放的批复》(国函〔2018〕161号)和《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时代口岸工作的意见》(武政〔2018〕33号)精神,借鉴外地先进做法,结合武汉开发区实际,我区起草了《武汉开发区管委会 汉南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一类口岸扩大开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现将《意见》解读如下:
一、背景
2018年12月28日,米兰体育下发《米兰体育关于同意湖北武汉港口岸扩大开放的批复》(国函〔2018〕161号)文件,明确批示汉南港区列入武汉港口岸扩大开放范围。省、市政府高度重视,要求开发区“确保口岸扩大开放顺利验收”。武汉开发区是武汉市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其经济的外向性不断活跃,目前区内有外贸进出口业务需求的企业大约600多家,对水运口岸货物运输的需求旺盛。武汉开发区雄厚的产业基础也可保证集装箱箱源存量,但由于集装箱集疏运体系仍未完整构建,没有形成固定航线航班,外贸箱大部分都经陆域运输到阳逻港下水,一类口岸港口服务功能无法发挥。通过口岸扶持政策,对航运航线补贴予以支持,引导企业在汉南港区一类口岸进出口。
二、《意见》的主要内容
(1)开通由武汉开发区港口始发至上海洋山港、外高桥港的点对点直达班轮,中途不停靠其他港口装卸货物,且每周航班量在1班以上(含1班)的航运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航次的补贴,单个企业年奖励总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2)开通由武汉开发区港口始发至江苏太仓港、上海洋山港、外高桥港以及宜昌、重庆的非直达班轮,中间可停靠其他港口装卸货物的航运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4万元/航次的补贴,单个企业年奖励总额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3)开通由武汉开发区港口始发至日本、韩国、新加坡及东盟四国等近洋国家(地区)直航航线的航运企业,最高可给予30万元/航次的补贴。
(4)对在武汉开发区从事内外贸集装箱装卸作业的港口企业,按港口集装箱装卸作业量给予50元/标准箱的补贴,单个企业年奖励总额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5)对在武汉开发区港口装卸集装箱重箱的货代企业按航线航班订舱量给予100元/标准箱/重箱的补贴,单个企业年奖励总额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该意见不影响其他政策(协议)执行。
三、《意见》部分条款说明
1.《意见》不影响其他政策(协议)执行,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有效期3年。
2.《意见》具体解释工作五、由区党政办公室商港口物流园管理办公室承担。
主办单位:中共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汉南区委)党政办公室
承办单位: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城市运行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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