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大力培育一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管理的高素质农民队伍, 按照《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北省2024年高素质农民教育培育工作方案的通知》(鄂农办发〔2024〕28号)和《湖北省粮油等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3-2030年)》等文件要求,为做好武汉经开区(汉南区)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聚焦我区乡村振兴和现代农业发展人才需求,以促进现代化农业高质量发展为导向,围绕提高农民素质、促进农民全面发展、加大农民教育培训力度,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目标,持续推进农民培训提质增效,着力培养一支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的高素质农民队伍。
二、培育重点任务
2024年围绕主导产业培育120名农民,由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组织开展培训。
(1) 培育经营管理型人才。以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专业型社会化服务企业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主体带头人为对象,开展经营管理、绿色发展、品牌创建、市场营销、风险防控等培训,组织跨区域学习,帮助拓宽发展思路、优化发展路径,促进产业提档升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壮大、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农产品加工业优化升级、农村流通高质量发展,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
经营管理型培训人员60人,培训时间累计15天(或120个学时),安排课堂教学7天,线上3天教学(不超过24学时线上教学),区外实训3天,区内实训1天,小结毕业1天。
(2) 培育专业生产型人才。联合行业、产业部门,分专业、分工种、分岗位,开展技能培训和技能鉴定,提升科技含量和培训效果。
专业生产型培训人员60人,培训时间累计7天(或56个学时),安排课堂教学4天,线上1天教学(不超过8学时线上教学),区内实训1天,小结毕业1天。
三、组织实施
坚持“锁定对象、精准培训、跟踪服务、配套扶持”的思路,遵循《高素质农民培训规范》,围绕我区主导产业,组织农民培训。
(一)选准培训对象
高素质农民培训对象为年满16周岁,正在从事或有意愿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服务,愿意为乡村振兴服务的农业从业者和返乡入乡创业者。
(二)确定培训机构
根据我区主导产业的状况,按照行业指导和技术推广职能,汉南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为高素质农民教育培训的组织实施工作,根据工作需要选取湖北楚湘农业发展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为培训机构。
(三)丰富培训内容
培训机构要进一步细化实施方案,确定培训专业,落实培训对象,培训方案须经培训委托单位同意后报市农业农村局科教处备案。综合素养课要突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注重培养“爱国、尚农、勤勉、诚信”农民精神,鼓励优秀高素质农民加入党组织。要积极将涉农法律法规、农业农村政策、农业绿色发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防灾减灾、金融信贷保险、乡村规划建设、乡风文明、农耕文化等知识纳入课程。组织农民学法用法,争当学法用法示范户,符合条件的及时挂牌宣传,培育学法标杆。专业技能课要根据产业发展需求,灵活设置教学内容,围绕生产组织、主体管理、智慧农业、市场冷链、信贷融资、风险防控、农业生产和农产品“二品一标”等,开展全产业链技能培训,提升经营管理和市场开拓本领。
(四)加强教学管理
区农技推广中心全程参与指导,培训机构要指定专人负责落实台账管理制度,对培训班台账的真实性负责。落实在线评估制度,开班时实现培训班次和学员信息100%上网;结业前组织学员开展在线评价,学员参评率不低于90%。搞好教学服务,力争满意度不低于90%。落实培训效果考核制度,对学员出勤情况、遵守纪律情况、课堂表现、学习任务完成、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掌握情况进行测评,合格者发放培训证书。
四、资金管理
高素质农民培训经费实行专项管理,专款专用。
2024年我区高素质农民培训资金共36万元,其中中央资金36万元。
(一)补助标准
经营管理培训班(乡村振兴综合班60人),培训时间累计15天(或120个学时),补助标准人均4000元,班级总资金24万元;专业生产培训班(粮油综合班60人),培训时间累计7天(或56个学时),补助标准人均2000元,班级总资金12万元。
(二)支出范围
1.教材费。指文字教材、教辅资料、声像教材和“云平台”在线课程制作、线上培训服务、流量等方面的支出。
2.教师费。指授课教师(含实训指导老师、线上授课)课时费、课件制作费、交通费、食宿费(误餐费)、师资培训等支出。
3.参训学员费。指用于学员食宿、交通、实习、参观交流、学习用品、实训材料(耗材)费、培训期间意外伤害保险费、结业证书、学法用法示范户牌匾等支出。
4.线上培训费。用于云上智农、荆楚智农、腾讯课堂、CNKI(知网)智慧农民云平台等等线上学习,主要包括运营技术服务、课件制作、平台课程、教学管理、学员流量包和专家服务等。各培训机构按照协议支付或合同支付。
5.其它费用。用于农民教育培训所发生的对象遴选、需求调研、培训场所、宣传发动、档案整理、资料印刷、信息化手段、跟踪服务、职业技能鉴定等方面支出。
(三)强化资金监管
严格遵守中央财政项目资金有关开支规定,按照“谁使用、谁负责” “谁审批、谁负责”原则,强化项目资金监管。根据实施方案,做好预算,规范资金用途,确保使用效益。项目资金实行专账或辅助专账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及时到位,坚决杜绝挤占、截留、挪用资金用于与农民培训无关的支出。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加强党对农民教育培训工作的全面领导,切实履行职能作用,明确目标、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做好培训工作。切实把培训目标任务落实到培训机构和受训农民,力争通过培训造就一批有文化、懂科学、善经营、讲诚信的新型农民。
(二)规范培训管理。培训机构要制定好课堂教学方案、学习实训方案、跟踪服务协议等规范性培训文件,严格审核开班计划和培训对象,完善落实学员培训考勤制度、满意度测评制度,督导培训进度,及时建立真实完整培训台帐,按要求将相关信息100%录入信息管理系统,确保培训质量。
(三)加大典型宣传。继续遴选推介优秀学员、优秀教师、优秀工作者,评选精品课程和优质教材;及时挖掘和宣传典型案例、经验做法,总结形成可学习、可借鉴、可推广的培育模式。符合条件的优秀学员优先推荐参加“农村实用人才创业创新大赛”“十佳农民”等资助活动及“头雁”项目。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以及微信、短视频等新媒体平台,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政府重视、部门支持、社会关注、农民满意的良好氛围。
附件:1.武汉开发区(汉南区)农民教育培训任务分解表
2.培育机构确认表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9月26日
主办单位:中共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汉南区委)党政办公室
承办单位: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城市运行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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