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由区民政局拟订的《武汉开发区(汉南区)“住宅式”墓地等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管委会、区人民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武汉开发区(汉南区)党政办公室
2019年11月20日
武汉开发区(汉南区)违法违规私建“住宅式”墓地等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住宅式”墓地的批示和国家、省关于开展违法违规私建“住宅式”墓地专项整治工作的文件(民函〔2019〕89号、鄂民政发〔2019〕16号)精神,为确保“住宅式”墓地等问题整改取得实效,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2019年11月底以前,违法违规私建“住宅式”墓地无条件拆除。
(二)2019年12月底以前,对活人墓进行拆除。
(三)对硬化大墓,按照划定区域、杜绝增量、减少存量的原则,制定整治计划。
二、组织领导
成立违法违规私建“住宅式”墓地等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专项行动组织协调和部门力量统筹,推进落实。
组 长:彭 浩 管委会主任、区人民政府区长
副组长:万世华 管委会副主任、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王 洋 管委会副主任、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成 员:张 颐 区党政办公室副调研员
王 辉 区财政局局长
周克辉 区国土规划局局长
刘又喜 区环保局局长
王东舫 区城管局局长
彭 波 区公安分局党委委员
李应才 区民政局局长
王 波 纱帽街办事处主任
杨 加 东荆街办事处主任
罗柱林 邓南街办事处主任
王宝红 湘口街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由李应才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许凤兰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各部门明确具体负责人,各街道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
三、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压实责任。区主要领导召开部门和街道主要负责人会议,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从讲政治高度认识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明确住宅式墓地和活人墓整治工作的时间节点,制定硬化大墓的整治措施。
(二)聚焦重点,扎实整治。对照前期摸排情况,各街道主要负责人签字报送“住宅式”墓地等问题排查整治情况承诺,说明截至11月20日排查出的“住宅式”墓地、活人墓和硬化大墓的数量、已整改数量,承诺整改期限。聚焦住宅式墓地整治,纳入台帐管理,对单逐个销号。完备整治前后对照的台帐资料,11月30日前将整改情况逐级上报到民政部。
(三)巩固成果,长效管理。各街道加强村级自然墓地的监督管理,打早打小,防范住宅式墓地等问题的复燃。加快推进城乡公益性安葬设施的规划建设,着眼长远,疏导为先,健全规范安葬服务管理的长效机制。
四、职责分工
(一)民政部门负责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并在管委会(区人民政府)领导下牵头做好协调服务工作。
(二)国土规划部门负责按照法律法规,组织执法力量,做好对占用耕地、城市规划区内违规私建墓地的整治工作,把永久基本农田、主要交通干线两侧纳入重点管理区域。
(三)环保(林业)部门负责按照法律法规,组织本系统的执法力量,做好对占用林地、公园、绿地范围内违规私建墓地的整治工作。
(四)城市管理部门负责按照城市管理的有关规定,制止和查处城区范围内的滥埋乱葬行为,完成管委会(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强制执法工作。
(五)公安部门负责专项整治的治安工作,依法查处暴力阻碍执法的违法案件,打击整治工作中遇到的黑恶势力。
(六)财政部门负责落实专项整治工作的资金保障。
(七)组织、监察等部门负责查处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党员干部、领导干部带头违法违规私建、专项摸排后顶风违建、妨碍违规墓地专项整治工作的情况,以及借专项整治之机徇私舞弊、捞取钱财等行为。
(八)各街道根据属地管理原则,负责做细做实群众思想工作,做好信息源采集、舆情监测预警和综合整治工作,组织墓主自拆和集中帮拆,防范群体性事件和恶性事件。
(九)区农科所配合街道和林业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主办单位:中共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汉南区委)党政办公室
承办单位: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城市运行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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