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委会(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汉开发区(汉南区)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高校毕业生留汉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园区、街道,区直各部门,各相关单位:

《武汉开发区(汉南区)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高校毕业生留汉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方案》已经管委会、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武汉开发区管委会(汉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528


武汉开发区(汉南区)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高校毕业生留汉就业创业工作的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米兰体育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入推进百万大学生留汉就业创业工程,吸引更多高校毕业生留汉就业创业,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高校毕业生留汉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武政办202020号)精神,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多方筹集就业岗位

1.区属国有企业,今年新增岗位80%以上专门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并不得随意毁约,不得将本单位实习期限作为招聘高校毕业生入职的前置条件;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新增岗位60%以上专门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责任单位:区国资局)

2.对吸纳2年内毕业的高校毕业生(含非武汉地区院校毕业以及非武汉市户籍人员)的民营企业(含中小微企业和社会组织),按照2000/人的标准给予用人单位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并按单位实际缴费金额给予最长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责任单位:区人资局)

3.按照现有社区规模,2020年至2021年社区、村(大队)工作者岗位,定向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责任单位:工委(区委)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各街道)

4.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和医疗机构2020年至2021年的专项招聘计划,80%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鼓励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和医疗机构优先招录应届高校毕业生,并按照2000/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卫健局、区人资局)

5.全区园区、街道、机关及事业单位2020年至2021年新增编外用工”“服务外包”“以钱养事的岗位,除特殊岗位外,80%以上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责任单位:区人资局、各用人单位)

6.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支持,增加我区公务员、选调生、事业单位的招录计划规模和我区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2020年至2021年,事业单位、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主要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结合园区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增加园区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力度,面向双一流高校应届毕业研究生,进行专项招聘。(责任单位:工委(区委)组织部、区人资局)

7.通过政府牵头、人力资源机构市场化服务等形式,重点对全区范围内的规上企业、科创企业等全面摸排,全年筹集2万个就业岗位,用于招聘高校毕业生。(责任单位:区人资局、工委(区委)人才办)

二、优化就业招聘渠道

8.完善校企合作平台。积极推动东风公司、格力公司等区内龙头企业与高校签订人才合作协议,进一步用好高校资源,建立长效服务机制,通过建立产学研转化平台、实习见习基地、博士后工作站等方式,加强人才供需对接,实现校企、产学的深度融合发展,为企业输送优秀人才。(责任单位:区人资局、区科经局)

9.及时发布招聘信息。在区内招聘平台上,及时发布企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公布具体岗位及招聘条件,并链接高校就业网、社会招聘网、省级招聘就业网;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进行广泛宣传,扩大招聘信息的发布范围和社会知晓率。(责任单位:区人资局、工委(区委)人才办)

10.开展线上招聘活动。鼓励高校和用人单位开展互联网供需对接,实行网上面试、网上签约、网上报到;加大线上专场招聘活动频次,根据不同行业、不同企业、不同需求,分别组织专场网上招聘活动;视疫情情况,小规模组织企事业单位走进高校招聘,消除高校毕业生顾虑,增强留汉就业信心。(责任单位:区人资局、工委(区委)人才办)

11.优化招聘方式。汉南片街道区事业单位招聘本科以上高校毕业生、区级事业单位招聘硕士以上高校毕业生,以及招聘行业、岗位、脱贫攻坚急需紧缺专业高校毕业生的,可结合实际情况采取面试和考察的方式公开招聘,可根据应聘人员报名、专业分布等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采取不设开考比例,划定成绩合格线的办法招聘。(责任单位:区人资局、各用人单位)

三、鼓励大学生来区自主创业

12.放宽创业担保贷款条件。鼓励线上办理创业担保贷款,简化办理手续,对符合条件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放款。对已发放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患新冠肺炎的,可向贷款银行申请展期还款,展期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财政部门继续给予贴息支持。(责任单位:区人资局、区财政局)

13.积极推荐申报省市优创项目车都青创人才。积极推荐我区创业项目申报省市优秀高校毕业生创业项目,资助标准为3~30万元,对入围省市十佳优创项目的创业者,直接认定车都青创人才,优先推荐上述项目入驻高校毕业生创业基地和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并配备创业导师进行跟踪辅导、对接服务。(责任单位:区人资局、区科经局)

14.加强大学生创业平台建设。加强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等创新创业平台建设,为大学生和青年创业者提供创业场地资源。对高校毕业生运用互联网+,创办新零售、无接触配送、在线教育、网络直播、现代物流业等新业态的,安排创业导师进行创业指导。(责任单位:区科经局、区人资局)

15.缩短一次性创业补贴发放时限。对毕业学年起5年内高校毕业生(含非武汉市户籍)在我区创办小微企业或者从事个体经营且符合相关条件的,给予8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并将享受条件由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缩短为6个月以上。(责任单位:区人资局)

16.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创业。对到农村创业的高校毕业生,优先提供贷款贴息、场地安排、资金补贴。对参加创业培训并符合条件的,给予最高2000元的补贴。对高校毕业生返乡创业项目,优先推荐参加省级优秀示范项目评选,符合条件的给予最高20万元奖补。(责任单位:区人资局、区农业农村局、湘口街、邓南街、东荆街、农发投公司)

四、优化留区就业创业服务

17.提升信息化服务水平。实施就业实名制服务,有针对性地提供岗位信息、职业指导、技能培训、实习见习等服务,对就业状况、政策服务落实等内容实现动态管理。完善武汉开发区公共招聘车都人才一卡通信息化服务平台,推进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业务协同联动,实现信息共享、业务互联、服务通办。(责任单位:工委(区委)人才办、区人资局)

18.加大对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的帮扶力度。将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导致生活困难家庭的高校毕业生纳入就业困难人员范围,享受相关扶持政策。对贫困家庭、身体残疾等毕业生实行一对一帮扶。对罹患新冠肺炎或者其亲属因新冠肺炎去世的高校毕业生给予更多关心关爱,提供更多就业创业帮扶。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在企业就业的,对其社保个人缴费部分给予补贴。招用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企业,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责任单位:区人资局)

19.做好医护人员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对各地援鄂医疗队员以及我市疫情防控一线医护人员子女中的高校毕业生,2020年报考我区事业单位的,进入考察环节后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在区内其他行业就业的,根据其就业意愿,由相关主管部门积极协调做好就业服务工作;在我区创业的,由就业主管部门为其推荐创业导师,并在创业场地、创业资金、创业项目安排上给予重点支持。(责任单位:区人资局、区科经局)

20.发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作用。鼓励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积极参与高校毕业生招聘活动,对符合条件的给予就业创业服务补贴。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用人单位实行诚信约束和失信惩罚。加强对用人单位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招聘行为的监管,严肃查处黑中介、虚假招聘、违规检测乙肝项目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以求职、就业、创业为名义的信贷陷阱和传销、诈骗等违法活动。(责任单位:区人资局、区市场监管局)

上述新增补贴政策,未明确实施期限的,受理期限截至20201231日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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