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园区管理办公室,各街道办事处,各部门和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有关规定,经管委会同 意,现将我区11处区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 子以公布(附后)。各街道、各部部门和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保 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和原则,切实做好文物保护和管理工作,在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内,不得建设污染文物保护单位及其环境的设施,不得进行可能影响文物保护单位安全及其环境的活动,有关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按照程序授批。
中共武汉经开区工委党政办公室
2025年1月13日
附件
区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
一、邓南街道
水二村李氏民房(武汉经开区邓南街水二村37号)
保护范围:水二村李氏民房本体及周围一定范围。四至:以民房本体为界,东、西面与本体外轮廓重合,北、南面向外延伸5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四至为界,南、西、北面各向外延伸5米,东面与保护范围重合。
二、东荆街道
韩永清故居(武汉经开区东荆街道乌金社区149号)
保护范围:韩永清故居本体及周围一定范围。四至:以故居外墙为界,东、西面与本体外轮廓重合,南面向外延伸3米,北面向外延伸30米至现状地形水泥护坡边界。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四至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5米。
三、军山街道
1.诸葛城遗址(武汉经开区军山街道珠山村六组)
保护范围:诸葛城遗址本体及周围一定范围。四至:以遗址本体为界,东、南、北面各向外延伸15米,西面向外延伸8米至现状道路边线。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四至为界,东、南、北面各向外延伸15米,西面向外延伸5米。
2.瓦渣地窑址(武汉经开区军山街道大山村一组以东)
保护范围:瓦渣地窑址本体及周围一定范围。四至:以窑址本体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1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四至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10米。
3.本无和尚塔{武汉经开区军山街道黄陵社区小街1号(黄陵水厂内)}
保护范围:本无和尚塔本体及周围一定范围。四至:以塔座边沿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1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四至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20米。
4.窑咀窑址(武汉经开区军山街道沿河村一组)
保护范围:窑咀窑址本体及周围一定范围。四至:以窑址本体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1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四至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15米。
5.韩母朱太恭人墓(武汉经开区军山街道群江村刘家湾)
保护范围:韩母朱太恭人墓本体及周围一定范围。四至:以墓台外沿栏杆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1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四至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10米。
6.状元墩墓群(武汉经开区军山街道新团村一组)
保护范围:状元墩墓群本体及周围一定范围。四至:以墓群本体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1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四至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10米。
四、纱帽街道
1.大咀棉花站(武汉经开区纱帽街道大咀村大咀街四号)
保护范围:大咀棉花站本体及周围一定范围。四至:以大咀棉花站本体外墙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5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四至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5米。
2.张家墩(武汉经开区纱帽街道廖家堡社区圆梦08庄园)
保护范围:张家墩遗址本体及周围一定范围。四至:以遗址本体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5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四至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5米。
五、湘口街道
江汉五七干校旧址(武汉经开区湘口街道银旺路与银松巷交叉口西北60米)
保护范围:江汉五七干校旧址本体及周围一定范围。四至:以旧址外墙为界,东北、西南面与本体外轮廓重合,东南面向外延伸2米,西北面向外延伸3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四至为界,东北面向外延伸15米,东南面向外延伸12米,西南面向外延伸8米,西北面向外延伸10米。
主办单位:中共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汉南区委)党政办公室
承办单位: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城市运行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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