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关于《武汉经开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实施方案》的解读

发布时间:2022-09-14 16:31 作者: 信息来源: 区农业农村局

一、出台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全区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工作,构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保障公共卫生安全和畜产品质量安全,区农业农村局对《党政办关于印发开发区(汉南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及收集系统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武经开办〔2015〕79号)进行了修订,形成了《武汉经开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对工作实施方案有关问题解读如下:

二、修订背景

  《党政办关于印发开发区(汉南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及收集系统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武经开办〔2015〕79号)依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的通知》(武政办〔2015〕93号)、《关于印发<武汉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操作办法>的通知》(武牧〔2015〕36号)的文件要求制定,没有细化工作流程、部门责任分工。根据《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22〕3号)、《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印发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监督管理制度技术要点和“五单两帐”的通知》(鄂牧医发〔2016〕9号)的文件精神,对我区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区农业农村局组织修订此方案。

三、主要依据

   本方案根据《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22〕3号)、《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印发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监督管理制度技术要点和“五单两帐”的通知》(鄂牧医发〔2016〕9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结合本区实际制定。

四、起草过程

区农业农村局起草了《武汉经开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实施方案》初稿,并征求了各街道、相关部门的意见,根据各单位反馈的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并经区农业农村局党组会研究通过,形成方案送审稿。

五、主要内容

《方案》分为总体思路、工作目标、实施步骤、资金保障及补贴标准、工作保障共五个方面。主要内容如下:

(一)总体思路

明确了总体要求、工作目标、工作原则、建设体系、覆盖范围。

(二)工作目标

明确工作方式、管理方式、追溯方式。

(三)实施步骤

包括确定无害化处理运营单位、病死畜禽收集运输(收集、运输及无害化处理)。

(四)资金保障及补贴标准

包括收集环节运营经费、补贴标准及资金来源、分段分类补贴、补贴方式及其他等

(五)工作保障

包括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部门联防联动、强化宣传教育,进行了部门分工、责任分工、强化沟通协调。

六、重要举措

采取流动收集、集中处理相结合的方式,实现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全覆盖。依托养殖、屠宰企业及基层畜牧兽医单位组织建设覆盖饲养、屠宰、经营、运输等各环节的收集网点、暂存设施及无害化处理场所,实行网格化管理,坚决杜绝病死畜禽及病害畜禽产品流入市场。

七、执行标准

(一)收集环节运营经费。将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运营工作经费每年34万列入区级财政预算。

(二)补贴标准及资金来源。补贴标准为90/头,其中中央、省、市补贴80/头;区级配套补贴10/头。其他种类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补助标准按1头猪当量为测算单位(肉鸡:按60只肉鸡=1头猪当量;蛋鸡:按30只蛋鸡=1头猪当量;羊:按3只羊=1头猪当量)。

(三)分段分类补贴。对街道收集、养殖场上交的病死畜禽及病害畜禽产品给予30/头(猪单位)财政补贴;给予无害化集中处理中心60/头(猪单位)无害化处理补贴(包括收运、存储、处理等费用)。

八、关键词诠释

(一)全覆盖

建成覆盖饲养、屠宰、经营、运输等各环节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实现行政区域全覆盖、收集体系全覆盖。

(二)“谁处理,补贴谁”

按照政府监管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的原则,委托由政府给予部分补贴资金建设的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承担运营病死畜禽及病害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工作。

对街道收集、养殖场上交的病死畜禽及病害畜禽产品给予30/头(猪单位)财政补贴;给予无害化集中处理中心60/头(猪单位)无害化处理补贴(包括收运、存储、处理等费用)。

九、涉及范围

建成覆盖饲养、屠宰、经营、运输等各环节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实现行政区域全覆盖、收集体系全覆盖。

十、注意事项

本文件自公开发布之日起施行,原《党政办关于印发开发区(汉南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及收集系统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武经开办〔201579号)等相关文件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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