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及依据
为落实《中共武汉市委 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武汉经开区转型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武发〔2023〕8号)等文件精神,规范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以下简称“武汉经开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工作,保障国土空间规划的有效实施,促进武汉经开区发展提质增效,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起草了《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实施细则》。
制定依据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7号)《武汉市城乡规划条例》《中共中央米兰体育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武汉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规定》(武政规〔2021〕11号)等。
二、起草过程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由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牵头起草。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通过工作实践和理论研究相结合的方式,总结武汉经开区自然资源保护利用与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工作经验,充分调研学习武汉市各区、全国其他城市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构建的先进经验,以《武汉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规定》(武政规〔2021〕11号)为基础,依据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办法意见。起草了本《细则》。
2024年1月18日,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书面形式向各街道办事处、各园区管理办公室、管委会各部门和单位征求意见。军山新城,行政审批局、经信局、生态环境分局、农业农村局,纱帽街共6家单位进行了书面回复,城管执法局、水务局、应急管理局共3家单位进行了电话回复。其中,8家单位回复无意见,军山新城反馈意见部分采纳,未采纳意见及原因已与军山新城完成反馈沟通。1月18日至1月31日通过武汉经开区(汉南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官方网站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无反馈意见。
三、主要内容
《细则》共五章二十六条,主要内容包括:
(一)总则
总则明确了《细则》的制定依据、适用范围、法定地位、经费保障及政府监督五方面内容。
(二)控规的编制与审批
本章节对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体系、编制。内容、审批权责以及批后管理程序进行了明确。
(三)控规的变更
《细则》将控规变更分为控规维护和控规修改两种情形。一是控规维护,即对控规进行优化和局部微调。主要包括优化细化控规管控要求、落实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调整规划原控制“五线”或公益性设施空间位置、增加或扩大“五线”或公益性设施用地、对局部地块功能深化细化、增加城市设计管控要求、成果勘误等情形。二是控规修改,指控规维护以外的其他情形。主要包括对规划目标、主导功能、用地布局等进行较大调整的规划单元整体修改和对局部地块进行的修改。
《细则》明确了控规变更的申请及受理、初审论证、方案编制、审查报批等环节的要求。
(四)控规的实施和管理
《细则》明确了控制性详细规划是武汉经开区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实施规划许可和规划管理的依据,明确了编制各类实施性规划、专项规划等如涉及修改控规的,应同步附控规修改方案一并报批;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等下位规划如涉及修改控规的,则应先修改控规,再批准上述规划。
同时,《细则》还明确了控规中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基本生态控制线等要素的管理措施,提出规划定期评估、信息管理等其他要求,为控规的规范、高效管理提供保障。
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7月2日
主办单位:中共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汉南区委)党政办公室
承办单位: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城市运行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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