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4-10-31 09:58 作者: 信息来源: 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一、政策背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7号)《武汉市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以及《中共中央 米兰体育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武汉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规定》(武政规〔2021〕11号)等文件精神,控制性详细规划是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进行规划管理的直接依据。

2023年中共武汉市委、武汉市人民政府印发《支持武汉经开区转型发展若干措施》(武发〔2023〕8号),其中第五条加大要素资源保障力度中指出,“市政府委托武汉经开区批复区域范围内的详细规划”。为有效落实该措施要求,支撑武汉经开区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保障控规管理的规范性和效率性,制定本《细则》。

二、主要内容

为配合武汉经济开发区快速发展的经济和社会需求,以及不断完善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确保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并及时响应规划管理方面的新要求,同时保证控制性详细规划(简称“控规”)管理的规范性和效率,制定此规定。该规定的目的是优化和更新现有的规划管理体系,使之更加适应当前及未来的城市发展需求,从而促进区域内的可持续发展。

通过明确的规定和指导方针,可以提高规划审批和执行的透明度、一致性和速度,为居民和投资者提供更好的服务和支持,同时也确保城市建设符合长远的发展目标和环境保护的要求。

《细则》共五章二十六条,在现行法律法规的框架下,充分衔接国家、湖北省、武汉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新要求,结合国内先进经验及武汉经开区实际,按照规范性、效率性和可操作性相结合的原则,形成指导控规管理工作的规范性工作。

全文包括总则、控规的编制与审批、控规的变更、控规的实施与管理、附则等。

(一)总则

在遵守现行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将国家、湖北省以及武汉市对国土空间规划管理的新要求充分对接起来。同时,借鉴国内其他地区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并结合武汉市经济开发区的具体情况,制定出一份既能保证规范性(即符合法律和政策规定),又能提升效率(即简化流程、加快审批等),并且具有实际操作性的指导文件,用于管理和指导控制性详细规划(控规)的工作。

总则明确了《细则》的制定依据、适用范围、法定地位、经费保障及政府监督五方面内容。

(二)控规的编制与审批

本章节对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体系、编制、内容、审批权责以及批后管理程序进行了明确。首先,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符合国家发展战略和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等上位规划的要求,同时要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相协调。其次,控制性详细规划应该尊重现状及土地权益,满足国土空间规划管理工作需要。第三,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应当在空间上分为规划编制单元和管理单元两个层次,分别强调细化落实上位规划确定的强制要素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精细管控。第四,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方案需经过专家审查和武汉经开区规划委员会审查同意后,报武汉经开区管委会审批。最后,经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报相关部门备案,并纳入全市统一规划管理用图。

(三)控规的变更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变更,即在经过合法程序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基础上,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变更。《细则》将控规变更分为控规维护和控规修改两种情形。一是控规维护,即对控规进行优化和局部微调。主要包括优化细化控规管控要求、落实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调整规划原控制“五线”或公益性设施空间位置、增加或扩大“五线”或公益性设施用地、对局部地块功能深化细化、增加城市设计管控要求、成果勘误等情形。二是控规修改,指控规维护以外的其他情形。主要包括对规划目标、主导功能、用地布局等进行较大调整的规划单元整体修改和对局部地块进行的修改。对于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变更申请,由区级职能部门、园区、街道(办事处)提出,并与其他部门充分协商,采取会签或联合的方式报武汉经开区管委会决策。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修改方案需经过多轮审查和社会公示才能生效。

《细则》明确了控规变更的申请及受理、初审论证、方案编制、审查报批等环节的要求。

(四)控规的实施和管理

《细则》明确了控制性详细规划是武汉经开区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实施规划许可和规划管理的依据,明确了编制各类实施性规划、专项规划等如涉及修改控规的,应同步附控规修改方案一并报批;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等下位规划如涉及修改控规的,则应先修改控规,再批准上述规划。

同时,《细则》还明确了控规中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基本生态控制线等要素的管理措施,提出规划定期评估、信息管理等其他要求,为控规的规范、高效管理提供保障。

政策咨询电话:027-8485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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