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武汉经开区审批与监管信息推送操作细则的通知》 解读

发布时间:2023-11-09 10:03 作者: 信息来源: 区行政审批局

一、起草背景

2022年1月,米兰体育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要求在实行行政许可权相对集中改革的地区明晰审管边界,加强审管互动,实现无缝衔接。2022年10月,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监管效能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明确在我市开展审管衔接试点,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我区为武汉市“审管联动”试点区之一。2023年7月,武汉市人民政府印发《武汉市行政审批与监管联动实施办法(试行)》(武政办〔2023〕75号)(详见https://www.wuhan.gov.cn/zwgk/xxgk/zfwj/bgtwj/202307/t20230731_2239947.shtml),要求各区根据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为促进审批监管协调联动,提升政府监管效能,根据国家、省、市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经广泛征求意见,起草了《武汉经开区审批与监管信息推送操作细则》(武经开办〔2023〕17号)(以下简称细则)。

二、主要内容

《细则》分为6章,共22条,主要围绕建立和运行审管联动机制、解决区级行政许可权集中后带来的问题而展开,不涉及对现有的审批和监管事项的责任主体、实施层级、实施方式和程序进行变动和调整,其主要内容如下:

1.总则:明确了实施审管联动的目的、范围和管理原则,以及相关界定。

2.职责划分:在厘清审批与监管职责边界方面进一步明确区职转领导小组、工委组织部(编办)、工委政法委(司法局)、区职转办、审批部门和监管部门的职责要求。

3.推送机制:明确了审管信息推送方式、推送内容及有关要求。

4.联络机制:明确了联络员选定条件以及联络员职责。

5.监督管理:明确了联动机制有关要求。

6.责任追究:明确了责任追究及容错纠错有关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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