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关于《区发展和改革局 区民政局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滩头山生态公益性公墓殡葬服务试行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起草说明

发布时间:2023-12-22 08:52 作者: 信息来源: 区发改局

为确保我区滩头山生态公益性公墓顺利运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省发改委 省民政厅 省财政厅 省市场监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殡葬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区发改局牵头拟制形成了《区发展和改革局 区民政局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滩头山生态公益性公墓殡葬服务试行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将起草情况说明如下:

一、起草的必要性

(一)现实工作需要。

2021年,汉南区九届人大五次会议研究,决定将建设区级公益性生态公墓作为一号议案交由区政府办理,由区民政局作为该议案的主办单位,会同相关部门组建工作领导小组,全力推动议案办理工作。

2022年,区政府办转办区民政局文件,要求我局对《关于对滩头山生态公益性公墓的殡葬基本服务收费标准、墓位(格位)价格等进行定价的请示》研究并提出处理意见。

(二)依法行政的需要。

根据《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湖北省定价目录》和《省发改委关于明确武汉市六个远城区定价权限的通知》等的规定,我局需依法牵头履行滩头山公益性公墓和吊唁设施设备租赁的定价职能,按规定开展成本测算、社会调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定价格方案、拟定价格通知等工作。

二、起草过程

(一)专题调研和成本测算。20236月,在认真学习研究《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和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文件,以及湖北省关于殡葬服务成本监审办法基础上,赴滩头山生态公益性公墓项目现场调研,听取项目业主、代建单位、设计和施工单位等的意见建议,通过第三方形成成本监审报告并经局党组会审议通过后挂网公示,期间未收到不同意见。

(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20238月,通过第三方开展社会调查和实地走访,形成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经专家评审为低风险,区政法委予以备案。

(三)集体讨论。202310月,形成《滩头山生态公益性公墓殡葬服务试行价格方案(送审稿)》,经区发改局党组会研究后,提请区政府研究通过。按照区领导专题会议的决策意见,同意定价方案,并由区发改局牵头区民政局和区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通知。

(四)征求意见。202311月,在对通知进行反复修改,形成征求意见稿后,先后征求了区民政局和区市场监管局对征求意见稿的修改意见建议,并通过我区门户网站公开征求了社会公众意见。

(五)合法性审查。202312月,区发改局开展了制度廉洁性评估和公平竞争审查。经律师合法性审查,无意见。经区发改局法制部门审核,通知符合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省、市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规定,符合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内容合法。

三、征求意见情况

202311-12月,通过征求区民政局和区市场监管局的意见建议和在门户网站公示情况来看,对通知是肯定的,未收到相关意见。

四、主要内容

通知分为收费项目及标准、执行范围、相关规定三部分。

第一部分收费项目及标准,主要说明制定该通知涉及的政府定价项目的类别,和每一类标准的具体价格水平。

第二部分执行范围,主要限定了收费服务的适用范围。

第三部分相关规定,主要说明了管理和运营单位以及各职能部门的相关职责,以及该通知的生效时间、有效期等。

链接: 区人大 | 区纪委监委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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