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区发展和改革局 区民政局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滩头山生态公益性公墓殡葬服务试行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12-22 09:52 作者: 信息来源: 区发改局

一、制定背景

2021年,汉南区九届人大五次会议研究,决定将建设区级公益性生态公墓作为一号议案交由区政府办理,由区民政局作为该议案的主办单位,会同相关部门组建工作领导小组,全力推动议案办理工作。

根据《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湖北省定价目录》和《省发改委关于明确武汉市六个远城区定价权限的通知》等的规定,公益性公墓(骨灰堂)的墓位(格位)价格及其管理维护费标准和吊唁设施及设备租赁价格属于政府定价范围,为规范殡葬服务收费行为,保障殡葬事业公益属性,减轻群众丧葬负担,需要制定新建的区级公益性公墓(骨灰堂)的墓位(格位)价格及其管理维护费标准,和吊唁设施及设备租赁价格标准。

二、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2号);

2.《殡葬管理条例》(米兰体育令第225号);

3.《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国家发改委令第7号);

4.《湖北省价格条例》(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4号);

5.《湖北省定价目录》(鄂发改规〔20211号);

6.《省发改委 省民政厅 省财政厅 省市场监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殡葬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鄂发改价调〔2022415号);

7.《湖北省殡葬服务项目定价成本监审办法》(鄂价成〔2015133号)。

三、制定过程

按照《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等要求,区发改局严格履行价格调查、成本监审、听取社会意见、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集体审议、报管委会批准等规定程序,于20231211日印发了《区发展和改革局 区民政局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滩头山生态公益性公墓殡葬服务试行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武经开发改规〔20231号)。

四、主要内容

(一)定价范围。明确了“滩头山生态公益性公墓是我区经区民政部门批准且为本辖区居民提供安葬服务的公墓”,“‘本辖区居民’的界定以区民政部门确定为准,凭本区户籍证明或管委会拆迁相关决定提供安葬服务”。

(二)类别及试行价格。一是墓型类别包括独立墓穴、合葬墓穴、骨灰堂骨灰格位、单人壁葬骨灰格位、树葬、花坛葬、草坪葬。二是试行价格(每座的价格)为独立墓穴12000元、合葬墓穴15000元、骨灰堂骨灰格位920元、单人壁葬骨灰格位260元、树葬、花坛葬、草坪葬免费。具体墓位价格可在最高限价范围内确定,下浮不限。该墓位价格包含了两部分:一是首次安葬、碑石等材料,刻碑(50字以内,超出部分协商另计)、描红,以及落墓(开穴、安放、封穴施工及材料)服务费用;二是20年管理维护费,包括对公墓设施进行维修、保养和管理(自购墓之日起计算20年内的日常环境维护、卫生清扫、绿化等)。另外,节地生态葬(树葬、花坛葬、草坪葬)向民众实行推广免费安葬,因无硬质墓穴位,故不包含落墓(开穴、安放、封穴施工及材料)、刻碑字、描红等服务。3类吊唁设施设备的基准价分别为:16.5/小时/间(面积43.94㎡)、24/小时/间(面积65.01平㎡)、33/小时/间(面积88.77㎡)。运营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在基准价上下浮动15%的范围内自行确定收费标准。按小时累计收取,不满1小时的按1小时收取。

(四)有关要求。明确了收费主体严格执行价格政策、切实规范收费行为、落实减免奖补政策、强化监督检查等要求。

(五)执行时间。明确了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试行,试行期两年。试行期满后,依法按程序再行核定正式价格标准。

链接: 区人大 | 区纪委监委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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