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发展和改革局 区民政局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滩头山生态公益性公墓殡葬服务试行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

滩头山生态公益性公墓管理及运营单位:

滩头山生态公益性公墓已建成即将投入运行,为加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进一步规范其收费行为,根据《省发改委 省民政厅 省财政厅 省市场监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殡葬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鄂发改价调〔2022415号)等文件精神,区发改联合区民政等部门研究提出了滩头山生态公益性公墓殡葬服务试行价格方案,已经区领导专题会议讨论通过,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费项目及标准

一是滩头山生态公益性公墓最高试行价格,具体见附件1

二是滩头山生态公益性公墓吊唁设施及设备租赁试行价格,具体见附件2

二、执行范围

滩头山生态公益性公墓是我区经区民政部门批准且为本辖区居民提供安葬服务的公墓公墓和吊唁设施及设备租赁试行价格按以上标准执行。其中,本辖区居民的界定以区民政部门确定为准,凭本区户籍证明或管委会拆迁相关决定提供安葬服务。

三、相关规定

(一)严格执行价格政策。公墓管理单位要增强价格法律意识,严格执行政府定价,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公墓服务收费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要建立健全内部价格管理和成本核算制度,完整、准确记录运营成本和收入,为下一步核定正式价格提供依据。

(二)规范列入殡葬服务、丧葬用品等市场调节价范围的定价行为。列入市场调节价定价范围的殡葬服务和丧葬用品由经营者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合理利润和诚实信用原则自主制定。

(三)切实规范收费行为。公墓运营单位要严格执行明码标价与收费公示制度,在服务场所醒目位置公布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文件依据、减免政策、投诉电话、服务流程和服务规范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在实施服务和收费前向群众提供服务清单(手册),说明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由殡葬用户自愿选择,并与丧葬用户签订由民政部门统一制定的服务合同(协议),不得违反公平自愿原则捆绑、分拆或强制提供服务并收费。若遇项目和标准变动调整必须及时更新,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四)落实减免奖补政策。落实省、市政府的各项惠民减免政策。落实市民政部门向社会承诺的对花坛葬、草坪葬等不保留骨灰生态环保葬式实行免费安葬的政策。

(五)强化监督检查。区发改、民政、市场监管部门要畅通群众举报渠道,通过12345等热线电话广泛收集问题线索,认真受理群众对殡葬服务收费的投诉或举报。对不执行政府定价、不依法明码标价、价格欺诈、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切实维护广大群众合法权益。

(六)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试行,试行期二年。试行期满后,由区发改局会同民政部门对试行效果进行综合评估,依法按程序再行核定正式价格。试行期间,国家和省、市有新政策要求的,从其规定。

附件1滩头山生态公益性公墓最高试行价格

附件2滩头山生态公益性公墓吊唁设施及设备租赁试行价格

武汉经开区发展和改革局   武汉经开区民政局   武汉经开区市场监督管理

20231211

附件1

滩头山生态公益性公墓最高试行价格

单位:元/

序号

墓型

规格

最高试行价格(元/位)

备注

1

独立墓穴

卧碑,占地面积不超过0.5平方米。

12000

一是此为最高限价,具体墓位价格可在最高限价范围内确定,下浮不限。

二是按照市民政部门的对外承诺要求,对节地生态葬(树葬、花坛葬、草坪葬)免费安葬。

2

合葬墓穴

卧碑,占地面积不超过0.8平方米。

15000

3

骨灰堂骨灰格位

单位建筑面积不大于0.2平方米/格。

920

4

单人壁葬骨灰格位

宽度不大于0.35米,高度不大于0.3米,进深不大于0.4米。

260

5

树葬

设置集体地上标志物,使用可降解骨灰盒、骨灰深埋等。

免费

6

花坛葬

免费

7

草坪葬

免费

备注:上述价格包含两部分:一是首次安葬、碑石等材料,刻碑(50字以内,超出部分协商另计)、描红,以及落墓(开穴、安放、封穴施工及材料)服务费用;二是20年管理维护费,包括对公墓设施进行维修、保养和管理(自购墓之日起计算20年内的日常环境维护、卫生清扫、绿化等)节地生态葬向民众实行推广免费安葬,因无硬质墓穴位,故不包含落墓(开穴、安放、封穴施工及材料)、刻碑字、描红等服务。

附件2

滩头山生态公益性公墓吊唁设施及设备租赁试行价格

单位:元/小时/间

吊唁设施及设备

房间

数量

面积

(m2

试行价格(基准价)

备注

一楼厅

6间

43.94

16.5

运营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在基准价上下浮动15%的范围内自行确定收费标准。按小时累计收取,不满1小时的按1小时收取。

二楼厅

1间

65.01

24

1间

88.77

33

备注:提供哀悼、祭奠用的礼厅(含礼厅内固定布置物品空调、座椅、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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