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武汉汉南同心化工有限公司搬迁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武汉汉南同心化工有限公司搬迁改造实施方案》已经管委会、区人民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武汉开发区(汉南区)党政办公室

2019年12月13日



 

武汉汉南同心化工有限公司搬迁改造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长江大保护战略,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发〔2017〕102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武汉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搬迁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武政办〔2018〕73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就武汉汉南同心化工有限公司搬迁改造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18年7月,启动武汉汉南同心化工有限公司搬迁改造工作,2019年12月30日前完成均苯四甲酸酐生产线、原农药生产线厂房设施设备拆除及危废处置,达到“两断三清”的要求(相关生产设施断水、断电;主要专用生产设备拆除并去功能化,确保不可恢复生产;生产原料和产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规范处置;生产场地有效清理),通过省、市验收销号。

武汉汉南同心化工有限公司2019年度搬迁改造工作分两个阶段完成:第一阶段完成均苯四甲酸酐生产线厂房、设施设备拆除及危废处置,第二阶段完成原农药生产线厂房、设施设备拆除及危废处置。

二、工作任务

(一)拆除与处置范围。武汉汉南同心化工有限公司厂区内厂房(办公楼除外)、设施设备全部拆除,厂区内危废全部安全环保处置。

(二)组织实施。武汉汉南同心化工有限公司承担搬迁改造主体责任,负责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厂房、设施设备拆除及危废处置,制定《厂房拆除工作方案》、《设施设备拆除工作方案》、《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方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方案》报相关部门审核并严格按照方案执行,厂房、设施设备拆除及危废处置期间严格落实安全、环保措施。

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搬迁改造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区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专项战役指挥部办公室全面负责武汉汉南同心化工有限公司搬迁改造工作,负责组织区经信局、区安监局、区财政局、区国土规划局、区环保局、区城乡建设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城管局、区审计局、区交通大队、汉南区消防大队、港口物流园管理办公室、纱帽街办事处等部门对武汉汉南同心化工有限公司《厂房拆除工作方案》、《设施设备拆除工作方案》、《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方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方案》依法依规进行严格审查并监督执行,确保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突发环境事故、交通安全事故、危房倒塌事故、火灾安全事故。

三、资金使用政策

(一)资金来源。设立区级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搬迁改造专项资金,对武汉汉南同心化工有限公司拆除厂房及设施设备进行补偿;用好省级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专项补助资金,对武汉汉南同心化工有限公司人员安置、生态环保、安全生产予以补助。

(二)资金使用。武汉汉南同心化工有限公司设施设备拆除及危废处置费用从省级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专项补助资金中列支,拆除厂房及设施设备补偿资金从区级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搬迁改造专项资金中列支。第一阶段均苯四甲酸酐生产线设施设备拆除及危废处置工作已阶段性完成,符合资金后补相关要求,应及时支付均苯四甲酸酐生产线拆除补偿资金和设施设备拆除及危废处置费用,其支付资金严格按评估价值计算。第二阶段原农药生产线厂房、设施设备拆除及危废处置工作全部完成后,原农药生产线厂房、设施设备补偿资金从区级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搬迁改造专项资金中支付,设施设备拆除及危废处置费用从省级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专项补助资金中支付,其支付资金严格按跟踪审计结果计算。

(三)跟踪审计。区安监局要严格按照要求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对专项资金进行跟踪审计,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对中介机构开展跟踪审计进行指导和监督,实际支付金额以审计结果为准。

四、组织保障

成立武汉汉南同心化工有限公司搬迁改造工作专班,管委会副主任、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李林任组长,区党政办公室调研员黄俊、区安监局局长何承林、区经信局局长严士成任副组长,区经信局、区安监局、区财政局、区国土规划局、区环保局、区城乡建设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城管局、区审计局、区交通大队、汉南区消防大队、港口物流园管理办公室、纱帽街办事处等部门分管同志为成员。工作专班要倒排工期、每日调度、现场办公,及时解决武汉汉南同心化工有限公司厂房、设施设备拆除及危废处置工作中的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五、工作要求

(一)指挥部办公室要尽快委托技术服务机构对武汉汉南同心化工有限公司现有的房屋进行安全鉴定,属于危房的一律拆除,消除安全隐患。

(二)武汉汉南同心化工有限公司在厂房拆除过程中要严格落实安全措施,先易后难,D级危房拆除要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经专家论证后符合安全条件再开工,拆除过程中以机械施工为主,不得冒险采用人工拆除。

(三)按照区主要领导要求,各有关部门务必要增强政治责任意识,把武汉汉南同心化工有限公司搬迁改造工作作为政治任务完成,严明工作纪律,各司其职,协同配合。如果工作推动不力,不能按要求完成任务,将对责任单位及责任人问责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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